“榆林日报”

图源:“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12月12日,据省医保局消息:2024年陕西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即将结束。

据了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可以进行补缴,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即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享受待遇,3个月后恢复待遇享受。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一般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参加居民医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医保部门呼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参保,以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陕西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参保人员可通过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线下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以及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云闪付APP、职工医保“个账代缴”等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 刘雅娇 校对 拓智慧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