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的话
朋友你好
2024年11月26日,27日,安在旁听内蒙警察1995年定性为正当防卫变为故意杀人的发回重审庭审。(点击打开)
细节部分形成旁听思考系列。现为第七期:
01
对于邢志强案件,就目前证据而言,安在以曾经23年检察官、28年法律人的累积知识与职业良心,负责任地说——邢志强无罪!
同时,也在一个形成于曲案,成熟于邢案,一直以来萦绕脑间的大胆疑问:
“某些法检人员怎能如此不了解警察职业?还是实际了解,却丢失了职业基本道德而在徇私枉法?!”
这是一个犀利的问题,因事及人,带有对一审法检人员的职业道德怀疑,甚至更是对区域政治生态健康与否的怀疑。
曾几何时,同样的问题也无比具体而尖锐地摆在安在面前。那是2019年的曲玉权案件研讨。安在作出的回答与2024年的邢志强案件分析是一样。
安在一直认为:即使是存在政治生态问题,也不要轻易去怀疑,而是立足证据与法律,踏踏实实去推进。这是安在在曲案中的观点,也是邢案中的观点。
安在相信,法律适用与政治生态,是表里关系,水落石必出。
02
也就是禀持这个观点,安在率先提出曲玉权案件的整个诉讼环节,存在着重大错误,比如妨害公务的被害人李振东莫名其妙变成证人,从而导致漏罪、漏犯,比如哈尔滨中院的评查说明中没有解释三根肋骨骨折是怎么回事,比如曲玉权家人向安在反映对曲玉权作了两次尸检,第一次尸检任何疾病也没有,平时体检也没有什么心脏病……
公开曲案一审判决书三日,拖延两年的烈士被批复。这是对家属的切实安慰,也是媒体包括自媒体呼吁的成果,却并非法律后果社会效果的彻底纠正。安在呼吁的是再审!
曲案不再审,原因很多,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民众包括某些法检人员,对于警察职业的不熟悉不理解。比如,某检察官曾经口出恶语:曲玉权不是你爹,你这么起劲干什么?
更比如哈尔滨中院应对舆情的评查报告,其内心绝对不想激怒警察群体。然而,却是错漏许多,特别是某些词句,令警察群体无法接受。比如,称数人(与曲玉权)是厮打。
警察群体认为,这个词语选择抹杀了警察执法的正当性,而把执法与抗法混淆为民事争斗的所谓“厮打”。安在基本同意这个观点。
时间从2019年到了2024年,安在经历了网络风雨,经受了多年多样网暴,结交了许多朋友,比如那位谩骂安在的检察官,现在已经是很好的朋友。质疑安在的人群发生了变化,在呼吁曲案再审过程中,有不少法检人员,在主张邢案无罪中,法检人员明显减少。
然而,旁听邢志强案件重审庭审,听着既是一审公诉人也是重审公诉人谢检察官的声音,安在不禁疑惑:作为已经比较成熟的检察官,怎么能对警察职业陌生至如此地步?
03
在重审庭审最初,坐在被告席上的邢志强就对公诉人指控提出明确意见:我反对检察官对孟永清的行凶行为,定义为“划伤”。
激动之下,邢志强表示可以当庭验伤。他说:那是在自己亮明警察身份,要求孟永清配合盘查,却被孟永清偷袭,而形成的匕首捅刺伤。
当时就听到“嘭”的一声,应当是刺到骨头的声音。表面创伤四五厘米,内部不知多深,每逢下雨下雪都会有感觉。时隔几十年,伤疤仍然清晰可见。是浅浅的“划伤”还是入骨的“刺伤”,伤疤表面能够反映,自己可以当庭验伤。
在此后的调查、质证,特别是专门知识人出庭环节,证实:这个所谓“划伤”是如果没有骨头阻拦,就会直接进入心脏,染红两层衣服在警服上留下大片血迹、穷凶极恶的捅刺伤!!!证人说,差点到心脏,流血流得脸白了。
然而,却被起诉书以及一审判决书轻描淡写为“划伤”,又在各类媒体上凭借公信力而流传。
语言有立场,有感情,有导向。对此,必须正视!!!
我们的起诉书、判决书坚持客观理性,绝不是混淆是非,不再旗帜鲜明地守护正确的司法价值观!!!
面对血衣,怎么讲出“划伤”这个词?!
万幸,有了重审。让我们可以期待公平结果。纠正词语间不知是有意无意反映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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