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序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家三级医疗机构、26家二级医疗机构、5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个体诊所通过“规范药房(库)”验收。

建设工作刚一启动,市市场监管局就第一时间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对接,沟通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推进工作,通过深入分析、综合研判,制定《滁州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方案》《滁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以及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21项制度和19项台账,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和模板,确保医疗机构药房(库)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在深入调研、现场督导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批带队深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等单位全面开展调研,了解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情况,现场制定建设工作计划,督促其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制定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制度,按要求配置药品保管养护设施设备,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结合日常检查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安乡村”“守护当夏”、二类精神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排查药品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检查医疗机构4050家次,责令整改588家次,排查研判风险隐患55个,确保“风险处置到位、管理形成闭环”。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药品行为,在药品使用环节共立案查处案件201起。(全媒体记者汤 珏 通讯员秦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