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有热心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开江县存在多家生猪屠宰黑窝点,大量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问题猪肉”流向市场,还涉及跨省销售!
随后,记者卧底调查四川开江县多家非法屠宰场期间,发现屠宰场内一些生猪呼吸困难,疑似病猪。
从记者非正常拍摄的视频来看,这些厂内气味恶臭刺鼻,猪内脏随地可见,地面污水横流。本应负责检疫、为猪肉安全把关的官方兽医不见踪影。
据介绍,这五家生猪屠宰场均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其中,一家位于回龙镇的屠宰场曾在今年2月底被查封,可不到一个月,该屠宰场“死而复生”,重新做起了生意。
随后,有当地商贩告诉记者,由于病死猪收购价格低廉,这些非法屠宰窝点会优先屠宰有问题的生猪,并对外打包售卖。
据介绍,这些屠宰场将猪肉加工之后,以开江县为中心,将这些猪肉跨区域销售至周边各大县市。目前,当地纪委监委已责令相关部门对上述屠宰厂进行整改,或被整合至1家大型屠宰企业内。#记者卧底非法屠宰窝点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吐槽:难道从正规屠宰场出来的带着合格章的猪肉就能保证是正品吗?校园食堂里面的“臭肉”不都有检疫合格证吗?
还有不少网友直接诟病:定点屠宰设立之前,肉质好,现在定点宰杀肉质也没有提升。只是给猪肉成本加重了,让百姓多出钱。成为合法抢钱而已!
改革开放后几十年都没有集中定点屠宰,有啥问题?几千年以来农村农民家家户户都散养猪牛羊鸡鸭鹅,现在也不准了,别再捆绑农民了!
更有当地网友疑似在线举报:了解几个屠宰场,正规的,他们里面检疫检验人员全部是通的,外省病死猪全在达州销售,关键问题是一切向前看!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些事情呢?
1、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制度,非法窝点无证屠宰生猪,已经涉嫌违法了!
首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第13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需要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同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0条也规定,进入屠宰加工场所的待宰动物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有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
所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说的猪肉章其实有两个,一个是动物检疫合格章,一个是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
通俗来讲,前一个章说明动物本身没问题,可以屠宰了,后一个是说,屠宰的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而需要注意的是,《生猪定点屠宰证》是鉴定一个屠宰场是否合法的必要条件!
在这起事件中,从记者曝光的情况来看,上述几家屠宰点没有相关的证照,严格来说,在无证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相关的屠宰活动,否则将会被认定是私屠滥宰!
2、屠宰场无证屠宰的已经涉嫌违法,应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首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
所以说,本事件中,这些屠宰场如果没有相关的证照,而从事屠宰行为的,已经涉嫌违法!按照上述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还可以对他们进行罚款!
同时,根据《动物防疫法》第89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97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未经检疫的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下罚款;
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所以说,生猪屠宰是整个利益链条,除了依法追究屠宰点的法律责任之外,向参与其中的运输、销售的,甚至参与其中负责发证的相关人员,同样也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3、屠宰点如果违法违规情节比较严重的,甚至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本案中,除了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之外,这些屠宰点如果涉案规模比较大的,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同时,因为这些屠宰点又涉及生产销售病死猪的,还涉及大规模跨省销售的,如果经过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样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后,民以食为天!生猪屠宰涉及老百姓切身安全!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黑幕太深了!希望相关部门严查,法律法规,政策亟需配套,从严惩处,判刑重罚,坚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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