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拖欠的货款全部结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公平、高效的司法服务。
申请人双辽市宏宝兴木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XX公司一直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定制木箱加工服务,2023年至2024年期间双方签订了三份木箱采购订单,货款总金额67万余元,申请人按约定完成订单任务并交付货物,但被申请人公司迟迟拖欠货款未能给付,由于申请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且工人数月未开工资导致公司濒临停产,因此紧急向法院求助,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不能履行裁判文书,申请人公司提出申请冻结其账户资金。
诉讼服务中心于今年11月8日受理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进行审查材料并了解案情,在申请人完善保全手续后,迅速冻结了被申请人资金账户。考虑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手续的同时,耐心向其劝解,并指出企业的诚信不仅是其立足之本,更是推动其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么大的企业因为这点钱账户被法院冻结,既影响企业声誉,还会影响企业正常资金运转。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当前确实遇到了困难,并不是不愿付款,希望能宽限时日。得知被申请人有还款的意愿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在与申请人沟通中,从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向其说明被申请人现在面临的困境,劝解其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如能和解解决还能节省不少诉讼费用。
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两家公司达成共识,申请人仅在提出申请第七日被申请人便将拖欠一年多的货款67万余元全部结清,申请人同意放弃违约金及保全费等请求。至此,本起合同纠纷,未经过诉讼、执行程序便使申请人公司的危机得以化解,法院在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公司的账户解除冻结。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宏宝兴木业公司赠送的锦旗,“真诚服务暖人心、办事认真效率高”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的满意和认可。
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将充分发挥诉前保全优势,继续坚持“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相结合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从源头上减少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来源:双辽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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