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行为并结案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照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这是12月13日,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公布‘校园餐’举报奖励渠道的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该公告引发不少市民关注,16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告是对之前相关举报方法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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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据ICphoto

该公告显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隐患顽疾,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举报人分为普通社会公众的自然人和内部举报人的自然人。普通社会公众的自然人一项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行为并结案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照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举报人为内部举报人的自然人一项中,举报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违法行为并结案后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照上述标准的1倍以上、1.5倍以下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举报电话系12315、12345。邮寄地址为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管局(眉山市东坡区定州东路78号,邮编:6200000)

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注意事项称,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请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请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内部举报人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材料)。该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