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发生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在这一案件中,浙江省有史以来第一份由公安机关代为申请的针对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正式出具,这一开创性举措标志着浙江在家暴治理领域迈出了里程碑式的关键一步,彰显了法治在维护家庭和谐与个人安全方面的决心。

贾某与王某是暂居奉化区的外省夫妻,家庭生活中矛盾频发并多次升级为暴力冲突。自今年9月起,贾某接连遭受王某的殴打,报警后警方虽积极作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并对王某予以训诫和行政拘留处罚,但王某的暴力行径依旧未得到有效遏制。贾某在恐惧与无助中,因对申请保护令流程的无知及对报复的担忧而陷入困境。

关键时刻,奉化公安分局依据《反家暴法》及相关规定主动出击,以贾某代理人身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详尽的家暴证据。奉化区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经严谨调查核实,确认贾某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切实危险且符合作出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裁定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裁定如同一道坚固的法律屏障,有力地阻挡了王某的暴力行径,让贾某在饱受家暴折磨后终获安宁与保障。

这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人身保护令,其价值远不止于解决这一单个家庭的家暴问题。它为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家暴治理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范例与借鉴。一方面,它凸显了公安机关在反家暴工作中的主动担当与关键作用,通过积极介入、依法取证、代为申请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将家暴处置由传统的事后被动处理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有效降低了家暴危害的升级风险。另一方面,法院依法快速裁定,彰显了司法部门在维护家暴受害者权益方面的高效与公正。

奉化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法院、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更为完善的家暴防护网络,持续推动司法服务向家庭领域的深度延伸,全力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打造成为守护家庭和谐、保障个人权益的坚固防线。同时,加大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暴事件的发生。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邹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