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在家中踹妻子一脚被罚200元
男子在家中踹妻子一脚被罚200元,传递出反家暴的强烈信号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12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在镜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澎湃新闻注意到,违法行为人与受害人系夫妻关系。(据12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2024年11月3日上午9时许,违法行为人在位于伊顿津桥小区家中,和妻子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时,违法行为人踹了刘某一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程某某予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12月3日。
丈夫在家中脚踹妻子,无论是何原因,都属于家暴行为。不过,此事在网友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对丈夫罚款200元,妻子也会反悔。因为两人是夫妻关系,家庭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可能妻子还要承担一半。
在此要强调,不能只看到200元的处罚金额,更应该看到处罚传递出的强烈信号。一是,丈夫对妻子动武是违法行为,这并不是家庭私事。处罚可以提醒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好好处理夫妻关系;二是,有了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丈夫若是再犯,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后果。同时,该行政处罚书也可以作为证据,有利于妻子一方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说,200元的处罚能唤醒丈夫的法律意识,让他知道妻子维权的坚定决心,以及警方反家暴毫不含糊的态度,这个钱就罚得值。多少家庭因为家暴造成严重恶果,远非200元所能比拟的。
当地公安部门公布这起行政处罚案件,只要保护当事人隐私,就无可非议。对家暴行为,就应该零容忍。一些家暴行为之所以愈演愈烈,甚至最后发生悲剧,与社会上一些人持“和稀泥”的心态有关。警方坚决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事,把案件办出正气,才有利于震慑家暴行为。
200元的处罚如果能让丈夫迷途知返,对夫妻关系的稳固以及和睦大有裨益。如果丈夫只是一时冲动,此前并无家暴史,警方的严厉处理或许能挽救一段婚姻。200元换来今后生活的和谐相处,那太划算了。
而且,丈夫踹妻子这一脚,踢得轻还是重,有无什么后果,是不是他第一次实施暴力行为也不清楚,并不能由此认定警方处罚过当。
当然,对家暴行为应该以预防为主,处罚时也应该宽严相济,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来依法处罚。因为家暴的反复性和隐秘性,当地警方在处罚后,也有必要对此案保持跟踪,监督违法行为人切实改正。
我们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也提醒大家,法规里面的“他人”,也包括家庭成员,不能因为谁打的是家人,就是私事,就能减轻处理。这一点,施暴者要有清醒的认识。
来源:极目新闻(评论员:石平)
编辑:罗婷
审核: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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