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扬州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扬州徐某散布万达广场交通事故谣言案。
2024年11月,徐某为博取关注,发泄不满情绪,凭个人主观臆想,在微信群散布涉万达广场交通事故等谣言信息,刻意夸大伤亡人数,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二
扬州陈某某等人散布涉巴黎奥运会运动员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陈某某、奚某某等人为博取关注和发泄不满情绪,在网上散布涉巴黎奥运会虚假信息并对相关运动员进行攻击诋毁,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某某、奚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三
扬州夏某某散布仪征人民路发生凶杀网络谣言案。
2024年11月,夏某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仪征市人民路发生凶杀案件等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夏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四
扬州曹某蹭热点博流量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5月,曹某通过变老特效软件,冒充热点事件人物家属,多次发布虚假视频,博取关注,吸引流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曹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扬州窦某某编造“328国道塌方”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窦某某驾车行驶在328国道时遇前方堵车,为博取关注,编造“328塌方全部掉头走了”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窦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市公安局,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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