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四川“开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12月16日,媒体报道了我县生猪屠宰相关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初步调查核实。经初步核查,今年9月下旬,接到群众关于生猪屠宰情况的举报后,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迅速调查核实,于10月15日对所反映的5家屠宰场作出了关停处理,至今处于关停状态。县纪委监委已启动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程序。联合调查组将针对报道的相关问题开展逐一调查核实,后续调查和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们将坚决查处失职失管和违法乱纪行为,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新京报,今年9月下旬,记者接到线索,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存在多家生猪屠宰黑窝点,大量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问题猪肉”流向市场。
位于开江县永兴镇的生猪屠宰窝点
接到线索后,记者以商贩身份,先后多次卧底进入位于开江县永兴镇、讲治镇及回龙镇等地的五家生猪屠宰厂。
一走进开江县讲治镇的生猪屠宰区,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只见屠宰人员赤裸上身,未穿戴任何防护装备,将猪内脏随意丢在地上,地面污水横流。一个昏暗湿腻的角落里,屠宰人员将猪血丢进一个污水桶里煮沸。不久,煮好的猪血经冷却后被商贩们直接打包带走。
开江县的一家屠宰厂内,猪内脏被随意丢在地上,地面污水横流。
在永兴镇的屠宰厂内,大量生猪器官被丢到一个满是污垢的泔水桶中。猪圈内,一些生猪倒在地上低声嚎叫,呼吸困难,疑似病猪。
厂内的一名屠宰人员告诉记者,进厂前就已死亡或是生病的“问题猪”,往往会被优先宰杀。“就像卖菜一样,先得把差的菜卖了。”对方还透露,在厂里,一般正常的生猪可以卖到十一二块一斤。“病死猪卖得便宜,几块钱一斤。如果颜色好的话,可多卖几块钱,颜色不好就少卖几块钱。”
猪肉是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中的重要一环,生猪宰杀直接关乎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在我国肉类消费结构中,猪肉消费占比超57%。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即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定点屠宰证》是鉴定一个屠宰厂是否合法的必要条件。
经过连续多天的暗访调查,记者发现,这五家生猪屠宰厂均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活动。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屠宰厂均无官方兽医对猪肉进行任何检疫、检验,但在一些猪肉胴体上,竟然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章。
一商贩自行在猪肉胴体上盖下一枚蓝色的检疫合格章。
厂内工作人员透露,猪肉上所有盖好的合格章均为商贩或屠宰人员私盖,这在厂里并不是什么秘密。“章放在那,自己拿去盖就行了。检疫、取样这些都不用。”
这些来源不明且未经任何检疫的猪肉流向了何处?9月下旬,记者连夜跟车追踪发现,每日凌晨,多辆货车停靠在屠宰厂外,等待猪肉被搬上车。随后,货车便以开江县为中心,将猪肉跨区域销售至周边县市。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位于回龙镇的屠宰厂曾在今年2月底被查封,可不到一个月,该屠宰厂“死而复生”,重新做起了生意。
11月18日,记者就“无证非法屠宰厂”安全性问题咨询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吴学宝。对方明确提到,屠宰厂在无证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相关的屠宰活动,否则将会被认定是私屠滥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生猪定点屠宰)证,相关部门不会派兽医去检疫,官方兽医干的事相当于代表政府(监督)。如果没有官方检疫,(屠宰厂)可能注水、注药。”吴学宝称。
今年10月,记者与当地居民就屠宰黑窝点乱象向开江县纪委监委举报。目前,五家非法屠宰厂均被关停或被整合至一家大型屠宰企业内。
来源:“开江发布”公众号、新京报
编辑:黄璐
编审:李雪
终审:周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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