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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山姆”)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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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显示,杭州山姆“60支LF兰精天丝床笠”经监督抽检,“甲醛含量”项目不符合A类纺织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山姆成立于2020年4月,由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12月17日,广州消费者张艳(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今年7月份与8月份在广州天河山姆会员商店购买了两单60支LF兰精天丝床笠,在发现该产品甲醛含量不合格后,随即向山姆客服进行反映,要求退货退款并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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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告诉《正在新闻》,她曾前往线下门店与山姆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她要求两单皆按照“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的方式赔付。

山姆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两单为同一账户下单,除两单退货退款外,只能对其中一单进行500元赔付,张艳未能与山姆方面达成一致。

山姆客服向《正在新闻》表示,“60支LF兰精天丝床笠”商品被政府检测为不合格后,已第一时间对商品进行下架;对于购买此款商品的顾客,可申请退货退款处理,若有其他诉求,将会进行记录,后续由售后专员进行处理。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认为,山姆上述行为可能是由于进货环节、质检环节的疏忽,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商家故意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不满500元按500元赔偿为合理要求。

山姆作为销售者,对于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提供退货退款服务是基本责任,对消费者因使用不合格产品遭受的身体等损失也应进行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