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各种原因,部分家庭会选择收养孩子。收养孩子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别人的子女之间建立亲子关系,所以,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那么,如何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呢?
一
被收养者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条法律明确了以下几个信息:
被收养者必须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不能被收养。满足这个条件后,再看他是不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不是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又或者是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三种情况都可以被收养。前两种是没有父母或者亲生父母找不到,没人抚养,第三种是不具备抚养能力。
另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这里的“未成年人”包括弃儿,也包括被拐儿童、走失儿童和拐卖被解救后无法找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特别提示:
为了尊重和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收养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因为在法律上,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有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是否接受被抚养的事实,改变自己的身份关系,应征得其同意。
二
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5个条件,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民法典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
收养关系的成立
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后,要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民政局登记的日期,就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从这一天起,就可以去给孩子上户口了。
四
收养关系形成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和亲生父母及近亲属在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一般情况下,在被收养的孩子成年之前,收养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如果亲生父母想要回孩子,一般情况下,要和养父母协商一致。如果未成年人已满8周岁,要征得其同意。如果养父母存在虐待、遗弃养子女的情况,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93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1098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1111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1114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源 | 政治处
审核 | 马海婷
编辑 | 慕雨芙
责编 | 马海婷 李玉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