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和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结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桂林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12月13日至15日为冬季整治统一行动日,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坚决维护年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先来看看查处的典型违法现场
案例一:
12月14日20时30分许,在桂阳公路执法服务站路段,雁山交警大队执勤警力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有掉头的意图,随即进行例行检查。察觉驾驶员刘某存在酒驾的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二:
12月15日夜间,象山交警大队联合辖区公安分局警力以及应急管理局在环城南三路联合开展整治行动。20时4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靠近查缉区域时减缓车速,试图掉头进入道路一侧小路躲避检查,前哨岗警力迅速将其拦截,并按照执法流程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
经查实,该车驾驶员杨某某只考取了C类驾驶证,并未获取摩托车驾驶证,已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据杨某某自述,他知道自己未获得摩托车驾驶证,但认为自己连四轮机动车驾驶资格都能考取,骑摩托车也不在话下,从而明知故犯驾驶摩托车上路了。最终,象山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桂林交警将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管控重点,聚焦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6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超员载客,酒驾醉驾,三轮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电动车和摩托车超员、超速等7种严重违法行为。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以强有力的执法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整治期间,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标本兼治,紧盯源头问题,密切协作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
12月13日至15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41起,其中酒驾醉驾75起,超速69起,货车超限超载75起,摩托车、电动车各类重点295起。
冬季行动仍在继续开展
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值班编辑:胡雯虹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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