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受到乡村振兴,以及建设农村等政策影响,农村地区的社会和经济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村民在有了钱之后,在原来宅基地上,翻新或建造新房子。还有一些之前进城打工的人,也想回来拿地建房。所以,宅基地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而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使宅基地能够得到更加合理、公平利用。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制度,除了强调 “一户一宅”之外,还有3个新变化,村里有房有地的人要注意了。
第一,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更加严格
为了优化农村宅基地资源,避免出现“一户多宅”,以及宅基地被长期闲置的情况发生,各地对宅基地的申请条件进行更加严格的管控。主要有三个方面:1、对那些已经有自己的宅基地,或者宅基地面积足够的村民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2、宅基地的申请者,必须是当地村民,那些其他户口已经迁出,或者城里人等都不能申请宅基地。也就是说只有当地村民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3、新宅基地的申请,必须符合一些特殊条件。比如,名下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满足分户条件的村民。这项政策就是引导农民合理规划名下宅基地,确保宅基地资源得到有集约利用。
第二,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更加简化
过去村民要想申请宅基地是比较麻烦的,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繁琐审核程序,这要涉及到多个部门,并且进行一层层审核 。而现在村民只要去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经过乡镇政府同意,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就可以了。
甚至还有一些地方,为了简化宅基地的审批流程,让村民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在乡镇就设置了审核部门,只要村民拿到村委会的批准文件,到乡镇就可以直接办理审核手续了。宅基地的审批流程越来越简化了。
第三,宅基地管理和退出机制则更加完善
过去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松懈,像一些村民即使出现“一户多宅”或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也没人来管。而现在则不同了,对于村民“一户多宅”的情况,要予以收回。而对于超出规定宅基地面积,则对超出为部分面积要收取面积人占用费。
同时,各地还出台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既要让宅基地的转让者获得一笔补偿款,还能让宅基地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地利用。比如,有些农村居民之前与父母分户,自己分到了一块宅基地。而时隔多年后,父母相继去世,其名下的宅基地和老房子就可以选择有偿退出。
还有一些村民在城里买了房,要搬到城里居住,老家的宅基地就被长期被空置。现在这些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把自家的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村集体或其他村民,就可以完全实现退出,与原来的农村再无任何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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