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危机蔓延范围之广、破坏程度之深、拖延时间之长,在资本主义历史上是空前的。到了1931年,因危机的深刻化,引发世界金融大危机,老牌金融帝国英国也宣告停止金本位。以此为起点,各国展开了货币战争。
美国于1933年3月放弃金本位,12月12日罗斯福总统宣布提高白银收购价格,1934年6月19日又公布购银法案,即提高银价,禁止白银出口,规定美国的金银储备中银占四分之一。受美国白银政策的支配,国际银价骤升。
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及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4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进行币制改革,废止银本位制,以国内外持有的外汇、白银与黄金等约合一亿美元为准备,发行不可兑现的法币。
此后,政府将以一比一的比率回收银元,并将所有白银收归国有,汇率则定为每元法币合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在过程中,国民政府除了寻求英美的经济支持外,发行法币后,还强行令国内各地金银外汇集中到中央,不料,因此引来部分省份的抵制。这也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央与对方矛盾重重的一个缩影。
其中以两广和河南最盛:
广东省政府得到法币发行的信息后,立即通过省银行及市银行收集白银五千余万元自留,并制定规则,省内黄金由省行逐日挂牌收购,民众只能持往省行变卖,禁止外流。
广西省政府,除规定省钞继续流通外,金银只限由省银行以省钞收购。“省内无论公私款项、债权债务,一切交收,统限用广西省银行省金库所发行之钞券,照旧十足行使。
“一切银币及生金银,概行严禁在市面交易买卖,其金银首饰需要生金银办法,另行规定。”
民国金饰
“如商民存有一切银币及生金银,应限定由银行以行钞库券收购之”。
除了两广以外,河南也有对策,省银行也被当作工具,只是方法不同。河南的“省银行”,指的是“河南农工银行”,其前身是吴佩孚治豫期间所开设“河南省银行”,因经营不善而宣告停业,北伐结束后,改组为河南农工银行,资本额200万元,官商持股各半。所谓的商股,实际上,是省方强制各县市纳税人认购,到了法币发行之际的1935年,才再改组成为百分之百的省属银行。这家银行,先后在郑州、许昌、洛阳、归德、彰德、焦作、新乡、汉口、天津、上海、陕县、信阳、徐州、南京、漯河、潢川、道口等地设立分行。
河南是民国时期仅次于山东的产金省份,省境西陲与陕西、山西接壤的小秦岭一带是主要金矿区所在。国民政府实行法币后,河南为了保留省内黄金,在河南农工银行成立信托部,代理金矿公司的销售业务,从源头控制省内黄金,避免外流。因为垄断了黄金的供应,银行不得不介入了省内黄金消费市场,打造金饰以满足民间需求。
小秦岭金矿在河南境内,主要分布于黄河流经的陕县附近,当地因有三条支流汇集,谓之“人门”、“鬼门”和“神门”,得名“三门”。河南农工银行在陕县所设分行的业务,素与金矿产业关系密切,基于地缘关系,行名因而被称为“三门分行”。但,三门正式成为当地地名,则是迟至1957年,陕县合并邻近地方成立了“三门峡市”。
小秦岭金矿
一般而言,银行除了存放款、汇兑等业务,还可兼营“生金银”,也就是“金银条块”的买卖,但并不涉足金银饰这类银楼业务,这是长久以来的铁律,不仅各国如此,1950年代,新中国大力收束民间金银,严格管制用途,中国人民银行亦仅负责有关金银收购、配售、加工申请等,并不插手金银饰品制作。金银饰品的相关业务,除伊始是少数私营店铺获准暂时经营外,一直由后来成立的国营金店所垄断。
民国时期,河南农工银行兼营金饰业务,可谓近代财经史的“创举”。一年多后,抗战爆发,因交通中断,该行信托部业务无法继续因而被裁撤。
不过,民国时期的法币政策虽然有其弊端,但是也存在其合理性,从日本当时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施行法币改革后,遭到日本强烈反对,日本认为“币制改革”的成功,“将毁灭日本对华北政策的基础”:1是拒绝交出白银,2是严禁法币在华北地区流通,并发出战争叫嚣积极备战。
日本的“彻底阻止”并没有遏制住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改革,相反币制改革的直接效果却是非常显著的,法币的出台帮助中国度过了1934-1935年的通货紧缩的危机,发行初期它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推动对外贸易提供了金融保障。
但是“法币”这根指挥棒并没有控制好,1937年1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决定了增发纸币,1939年政府颁布条例将法币的发行条件降低,政府借口军费开支大,开始肆意的印发法币,1941年底法币的发行量比1938年底增加了5.5倍以上。从此走上恶性通货膨胀的道路。
抗战前法币的总发行量不超过14亿元,但一场战争下来,45年时发行量翻了N倍,达到惊人的5569亿元, 到了48年下半年的时候法币的发行量达到了6040000亿元(1兆=1万亿),法币已经跟冥币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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