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晋1182公告15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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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思雯

身份证号:1411822004****0104

涉案标的:140000元

执行案号:(2023)晋1182执963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民终1438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任法官

举报电话:15534383817 0358—2892584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全部执行到位的,给予5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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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志媛

身份证号:1423031980****7627

涉案标的:140000元

执行案号:(2023)晋1182执963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民终1438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任法官

举报电话:15534383817 0358—2892584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全部执行到位的,给予5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前往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