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大明正统五年,河南彰德府汤阴县,有个姓周的民妇,击鼓鸣冤,跑到衙门,把自己的儿媳妇给告了。
她告她儿媳妇的理由也很有意思,那就是,她说她这个儿媳妇啊出言不逊,时常在家里辱骂自己,因此她告上堂来,要求衙门里的老爷们为她做主。
我们说现在你骂人的话,属于寻衅滋事,也许会被治安拘留,但是其实算不上什么特别严重的处罚,但是在古代不一样,尤其是在明朝,以道德规范子民,以礼仪教化百姓,君王何以治天下?自然是以孝治天下,在这样的氛围之下,儿媳妇辱骂婆婆,那简直是十恶不赦,大逆不道,因此在明朝法律的指导文件《大明律》中,就规定了,儿媳辱骂婆婆,是重罪,一经查实,就要处于绞刑。
绞刑,又叫做问绞,在执行方式上略有不同,要么勒死,要么缢死,但是总归来说是死刑,是要人命的。
那说白了,这民妇周氏状告儿媳妇,那就是奔着弄死儿媳妇来的。
什么仇什么怨?让婆媳二人闹到如此地步?一切,还要从几年前的一段往事,开始说起。
彰德府,明时大概是河北南边和河南北边的一片区域,成祖朱棣有个儿子叫做朱高燧,封赵王,他的封地就在这个地方。
彰德府的治所,在今天的河南安阳,而文中提到的汤阴县,即为今天的安阳市下辖的一个县城,华北平原和太行山脉在这里交汇,因此汤阴属于是那种典型的南北要冲之地,这地方气候适宜,四季分明,非常适合居住,而且人文水文都很发达,还是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乡。
说这汤阴县里,有个叫做刘秀梅的女子。
刘秀梅的父亲,是个教书先生,收入微薄,勉强糊口,刘秀梅的母亲,叫做张氏,原本是一家相依为命,操持生计,日子就算过得艰难,可总还是能紧紧巴巴的活着。
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人来说,金钱,名利,前途,未来,那是什么东西?她们不认得,他们的愿望只有一个,活下去,无论怎样卑微,无论怎样渺小,都要活下去。
可惜,这麻绳偏从细处断,厄运专挑那苦命的人,刘秀梅十四岁那年,母亲患了恶症顽疾,久治不愈,几个月时间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花了个精光,母亲还是死了。
在刘秀梅的记忆里,母亲勤俭,节约,不舍得余外多花一分钱,吃苦,能干,里里外外的事情,洗衣做饭,喂猪喂鸡,下地插秧,母亲一操弄就是一辈子。
像这样的贤妻良母,她本该安度晚年,本该享受老年的宁静,本该有天伦之乐,被子女侍奉,可如今却早早的就谢了人世。
看着棺材里脸色苍白,骨瘦如柴,早已停止呼吸的母亲,年幼的刘秀梅扶棺放声而哭。
她知道哭没有用,可是除了哭泣,她又能做什么呢?
母亲死了,那这个小家,也就算是散了。
父亲要常年在私塾教书,而且父亲教书的地方,还不在本县,是在外县,所以往往父亲一出门,个把月都回不来,在父亲看来,自己全无能力照顾女儿,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女孩又不能登堂入室,到私塾里去做个学生,老父亲出于无奈,心生一计,那就是要把刘秀梅给嫁掉。
于是,老父亲托了媒人,寻了人家,就把刘秀梅给嫁人了。
无论刘秀梅愿意不愿意,无论她抗拒不抗拒,可在她自己看来,落土八分命,她是没得选的,所以她只好下嫁夫家,早早的就结婚了。
刘秀梅的丈夫,叫做曾桐,和刘秀梅同岁,俩人很难说一见倾心,但是相处的还算可以,反正不管怎么说,萍水相逢,凑合过日子呗。
丈夫曾桐啊,还行,不打不骂,对刘秀梅还关爱有加,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只是丈夫的这个家庭啊,比较特殊。
曾家在汤阴县算不上是大富大贵,可也是有钱人家,曾家在街面上开了家典当行,不说日进斗金,那毕竟经商了,有生意了,和刘秀梅之前的日子,那肯定不是一个级别的。
只是,丈夫曾桐早年丧父,曾家只剩下曾桐和曾桐的母亲,也就是刘秀梅的婆婆周氏。
曾桐的父亲死的时候,周氏还不到三十岁,可以说是守寡多年了。
经营亡夫留下的典当行,这就要费不少心力,还要一把屎一把尿,一点一滴的把儿子给养大,还给他娶了媳妇儿成了亲,可以说周氏这前半辈子也很不容易,尤其是在那个封建礼教的制约下,女子不太容易抛头露面的环境中,周氏维持这个家,就更加不容易了。
多年苦累其实倒还好,周氏刚强,她能坚持的下来,但另有一桩难言之隐,周氏可就有点叫苦了。
以前要忙着周转自己家这个典当行,那就是埋头猛干,从早忙到晚,还要养育自己的这个儿子,周氏没时间想别的,可是这典当行的生意啊,渐渐的也好起来了,儿子也成婚了,周氏一下子就得闲了,而这人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
昏黄的灯光之下,周氏独坐房中,窗外月色清冷,映照着空旷的院落,更添几分寂寥。
屋里头的桌子上针线活儿散落,周氏却无心拾掇。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法言说的孤独与寂寞,就在这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如潮水般涌来。
长夜漫漫,好难打发,孤单身影,如何熬住?
年轻的时候没再找,是为了儿子曾桐考虑,不想给他找个后爸,可如今儿子是结婚了,自己也老了,莫说是风韵犹存,只是碍于这个尴尬的年纪,真要是爱情重开第二春,要找个老伴,那还不让街坊邻居笑话死?
可是您知道,这种寂寞侵蚀,那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周氏她也挺不住,所以慢慢的,周氏就有事儿了。
我们知道,周氏啊,还不是那种传统女子,不是说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和人接触的,相反,她属于是那种独当一面的女强人,典当行让她经营的十分红火。
既要做生意,那就难免和人打交道,周氏认识一个湖北荆州来的客商,这客商的名字,叫做汪道宇。
汪道宇和周氏年纪相仿,他爱慕周氏,因为典当生意接触之后,对周氏很有好感,于是就对周氏发起了猛烈的追求,周氏呢,空房守了数十年,她哪儿能顶得住汪道宇这样热情的攻势,很快就和汪道宇勾搭在了一起,汪道宇索性也不再回荆州了,而是直接搬到了周氏的家里。
用勾搭这个词呢,好像有些故意贬低的意思,其实在现代人看来,周氏的丈夫已经亡故多年,她辛苦维持家业,养大儿子,又操办儿子的婚事,无论是从妻子还是母亲的角度来说,她都已经做的很好了,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这个时候的周氏,她是丧偶,可她不是新丧,不是说丈夫尸骨未寒她就有了新人了,而是往事已经过去多年,苦的累的都撑过来了,人到了晚年,周氏这才和汪道宇相好,那这么来看的话,周氏这属于是自由恋爱啊。
的确,这周氏和汪道宇谈恋爱,那谁也管不着,可是问题是,汪道宇啊,他其实在荆州是有老婆的,说不定还有孩子,只不过这个男人比较丧良心,喜新厌旧,始乱终弃,见了周氏就忘了发妻,索性连老婆孩子也不要了。
这么一来,周氏就成了第三者,成了勾搭有夫之妇。
可是,已经坠入爱河的周氏,她是管不了那些了,平时在家里,她和汪道宇就毫不避讳,大肆恩爱,汤阴县对于她的风言风语,她也全不在乎,那是痴心真意,爱汪道宇爱的不要不要的。
说白了,周氏压抑了大半辈子,理性了半生,这回碰上汪道宇,她已经是意乱情迷了。
对于婆婆的事情,刘秀梅是有点意见的。
刘秀梅啊,她毕竟是读书人家的出门,父亲是教书先生,相较于古代那些没有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女性来说,刘秀梅更为知耻明礼,那刘秀梅就认为,婆婆和汪道宇的关系,它是不合法不合情的,其中最大的障碍就在于,汪道宇有老婆。
人家这搞婚外情的,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都偷偷摸摸的,唯恐让人发现,婆婆倒好,大摇大摆是大张旗鼓,一点也不避讳,影响很不好,于是刘秀梅就和丈夫曾桐说,婆婆这般行事,实在不对,我是儿媳妇,不好直说,可是你儿子,家里的男人,也总该去劝劝她。
偏偏刘秀梅的丈夫曾桐啊,他不是很争气,天生懦弱,畏惧母权,从小到大那是唯母亲而马首是瞻,在家里从来是没身份没地位,他哪儿敢找母亲周氏理论教育?他只敢两眼一闭,装作什么也看不到。
丈夫不说话,没作为,刘秀梅颇感无奈,也只能是眼不见心不烦,平日里尽量避免接触,以管好自己为要。
可是,你不害人,人还要害你,周氏领到家里的这个汪道宇啊,他可真不是个东西,抛妻弃子勾搭上了周氏,在周氏家里住下,日日和周氏眉来眼去,你侬我侬还不算,慢慢的他还打起了刘秀梅的主意。
时年,刘秀梅已经从孤苦无依的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且出落的非常漂亮。
您看那刘秀梅,唇点绛红,髻挽青丝,款款行来,似袅袅娜娜一柳丝,轻舞曼妙撩春水,靠近一瞧,恍若杏子满满面颊粉,双眸流光映朝霞。
好看,那是真好看啊。
真长成作者描绘这样么?那不一定,因为作者也没见到过,这只是一种艺术化的想象,反正刘秀梅姿色过人,很快让汪道宇给惦记上了。
光是惦记还不算,汪道宇还十分大胆的和周氏商量,说你儿媳妇是真不错啊,我这辈子要是能和她睡上一次,真是死也值了。
您看这汪道宇,多么的人渣,多么的败类,多么的不要脸啊,他简直是无耻之尤,简直是禽兽不如,作者要是周氏,我还跟他谈什么恋爱有什么温情,我直接一个大嘴巴子就把他给扇飞了。
这周氏呢,一开始也是严词拒绝的,可是架不住她喜欢汪道宇,已经被汪道宇搞的是五迷三道了,加上汪道宇苦苦哀求,周氏一心软,就答应了汪道宇的请求。
要说周氏,也是挺奇怪,您说她怎么能答应汪道宇的这个无理要求呢?你儿媳妇跟你没有血缘关系,是乡下嫁来的,你跟她没有感情,你不为她考虑可以理解,可是你就算是不为她考虑,你也要为你儿子考虑考虑吧?
周氏还真不考虑,她不仅不考虑,还很快就找到儿媳刘秀梅,要求让刘秀梅以后每天都要伺候汪道宇的饮食起居,要服侍汪道宇。
说好听的是服侍,那说不好听的,那不就是周氏软的硬的要胁迫刘秀梅陪汪道宇睡觉么?
嫁给曾桐这么多年来,刘秀梅一直是小心谨慎,唯唯诺诺,父亲在外漂泊,已经多年没有归乡,那么说实话,这刘秀梅在汤阴县其实是举目无亲。
因此,婆家就是她唯一的家了,她侍奉丈夫,孝敬婆婆,勤劳家务,那表现没得说,尤其是对婆婆周氏,看她一人支撑家业,独自带大儿子,刘秀梅的心里更加敬重,对婆婆从来是以礼善孝,从来没半个坏心。
可是谁成想,这婆婆竟然对自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刘秀梅是着实没想到。
出身寒门不是耻辱,更不代表人家就自甘下贱,因此刘秀梅对婆婆的要求表达了明确的拒绝。
周氏说汪道宇是荆州富商,家里的生意多托赖人家的照拂,咱们家把人家伺候好了,那是应该的,刘秀梅横眉倒数,说婆婆您愿意侍候汪道宇,那是您的事儿,我已经嫁给您儿子了,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荒淫无耻的事情来?
周氏一听儿媳妇这么说,这不仅仅是拒绝自己的要求,这话里话外还把自己给骂了一遍呀,她是当即动怒,不由分说就打了刘秀梅一顿,然后恨恨离去。
周氏的行为固然可气,但是最可气的,其实是刘秀梅的这个窝囊丈夫。
母亲周氏提出这样无礼过分的请求,让自己媳妇陪别人去睡觉,曾桐竟然是毫无反应,敢怒不敢言,连帮着媳妇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这头呢,周氏和儿媳妇闹了个不欢而散,而计划落空的汪道宇竟然还不放弃,接着怂恿周氏,说你看看,你这都把你儿媳妇给惯成什么样了,你的话她都不听了,今日她不听你的话,明日她套牢了你儿子,她就敢侵吞你的产业,把你给赶出家门!
您说这周氏,难道不知道自己做的是荒唐事,难道不知道自己理亏么,她当然知道,但是她被汪道宇这么一煽风点火,那愤怒就占领了她智商的高地了。
那么就在这个时候,汪道宇又生恶计,开始极力怂恿周氏去告官。
汪道宇的理由是:现在刘秀梅不服管教,以后必然更加难以控制,你周氏是婆婆,你到衙门去告刘秀梅一状,告她打你也好,告她骂你也罢,反正不管你告什么,你是长辈,衙门肯定支持你,到时候衙门就会惩处刘秀梅,刘秀梅挨了收拾,以后保管她老老实实的,再不敢忤逆你。
周氏也真是糊涂,竟然就听从了汪道宇的毒计,立刻就到衙门里把儿媳刘秀梅给告了,由此也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周氏到衙门里,栽赃诬陷刘秀梅,说刘秀梅蛮横无礼,自从嫁给自己儿子之后,在家里是颐指气使,无法无天,对自己这个婆婆毫无尊敬,不执孝道,而是非打即骂。
周氏状告刘秀梅还不算,汪道宇还给周氏作伪证,说周氏状告不虚,因为自己平时到周氏的典当行里谈生意,就时常看到刘秀梅对周氏言语不恭,出言不逊。
更加可悲的是,眼见妻子已经被告上了公堂,这做丈夫的曾桐仍旧屈于母亲的威慑,不敢站出来为自己的媳妇作证,就更别提保护媳妇,替媳妇还一个公道了。
婆婆告儿媳,这就有点先入为主的意思,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汤阴知县没有那个精力去仔细调查,也没有那个责任心,索性是偏听偏信,把周氏和汪道宇的伪证当成了确凿的证据,不由分说,就把刘秀梅判处了绞刑。
好在,这明朝繁复严苛的司法流程,救了刘秀梅一命。
汤阴县,是地方上最基本的行政和执法单位,汤阴衙门有权力对刘秀梅判处绞刑,但是它没有权力单独对刘秀梅执行绞刑。
因为,这明朝的法律,对绞刑等一类的死刑,用法还是很慎重的,要经过多轮的审核才能执行。
就比如这桩案子,汤阴衙门给刘秀梅判处了绞刑,它不能立刻就执行,而是要一级一级的往上报,先报到彰德府,府一级认为没有问题,还要转呈刑部,刑部认为没问题,还要转呈都察院,都察院认为没问题,大理寺还要过目,大理寺看完了,还要送交御览,也就是死刑的这个最终裁定权,它是掌握在皇帝的手里的。
刘秀梅的这个案子,送彰德府,彰德府核准了,送交到了刑部,刑部也核准了,又送交到了都察院,就是在这都察院,案子被拦住了。
负责审定这桩案子的,是都察院里的两位御史,一位是山西道的御史,一位贵州道的御史,因为要秉承异地异官办案的原则嘛,所以这案子都是外地的官员来处理的。
山西道御史审定之后,认为没有问题,可贵州道御史审定之后,却认为大大的有问题。
那为什么贵州道御史认为有问题呢,原因是这位御史,要比经手过这桩案子的所有官员,都更有责任心,更细致。
为官,尤其是为法员法吏,面对案件,本就应该慎之又慎。
因为,你的同意或者反对,对你来说只不过是阅读了一份卷宗,签署了一份文件,可是对涉案人员来说,决定的却是他们的命运。
他们是否清白,他们是否有罪,他们要关押一天还是一辈子,他们是要廷杖三十还是要人头落地,只在乎于你一念之间。
你的决定,可以改变很多人的一生。
而这位贵州道御史,他没有只限于案件卷宗上的文字,而是亲自到民间去走访,拜访涉案人的左邻右舍,了解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所以他很快就查明了事情的真相,知道了这原本是一桩彻头彻尾的诬告案,所以他对案件的判决就持反对态度,案子在他这儿就一直卡着过不去。
在命案的审理上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久日未决,那么这案子自然而然的就会送呈皇帝亲审,因为封建时代的人们普遍认同一个观点,那就是,皇帝的判断总是正确的,皇帝的处理也总是公允的。
您还别说,当时还是少年天子的明英宗朱祁镇,他研究案件之后给出的结论,还真是公平公正,没什么可说的:
然,此妇居贫苦,为姑挟以非礼,何得罪其不孝?其释之。原鞫御史,泥文法,亏节义,吏部其斥以他用。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刘秀梅被婆婆要挟,要她做无礼的事情,在整起事件中她没有过错,也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她真的辱骂了婆婆,怎么能以不孝的罪名来处罚她呢?
当然了,朱祁镇时年才十四岁,他未必能说得出这样的话,所以皇帝的裁定,其实多半出自内阁三杨之手。
但是不得不说,圣裁指出了一个十分关键的信息,那就是,婆婆周氏对儿媳刘秀梅的状告,只是一家之言,没有实据,而汪道宇和周氏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的佐证又能有什么含金量?
说白了,经手这桩案子的衙门中的官员们,他们没有对案件做基本的了解,没有掌握切实的证据,草率的就认同了汤阴衙门的判决结果,这体现出了他们缺乏对个人工作的敬畏,对法律的淡漠,以及对别人的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所以,皇帝不仅无罪开释了刘秀梅,还把那位没有发现冤情的山西道御史给处罚了,把他从御史的位置上撸了下来,余下那些失职失责的官员,虽未记载,可想来也必定严惩。
更有意思的是,皇帝还勒令那个胆小懦弱的丈夫曾桐和刘秀梅离婚,经此一案,刘秀梅成了自由身。
此案为御案,有空前的舆论度和影响力,因此汤阴县百姓都知道县里出了一个忠贞守节,不为恶婆婆所逼的刘秀梅,因此刘秀梅在汤阴县成了人人称赞的对象,很多高门大户还争相登门,想要把刘秀梅迎娶到自己家中,以为荣幸。
只是这刘秀梅,在经历了这一段失败的婚姻之后,她心灰意冷,任凭有人踏碎了门槛,她却也是一一谢绝,自此独身终老。
而作恶的周寡妇和汪道宇,在衙门里吃了不少拷打,放出来之后,俩人的名声在本县就已经混臭了,典当行自然也是关门歇业,周寡妇无处容身,只好带着儿子曾桐跟着汪道宇逃回荆州,给汪道宇做小。
可是,这汪道宇的大房夫人又岂是好惹的,周氏母子到了汪道宇家,大房夫人对母子二人是冷眼相看,动辄打骂,汪道宇此时也变了脸,向着自己的大房,终究还是把周氏母子给扫地出门,赶了出去...
正义的御史,解救了好人,惩办了坏人,这是我们认同的价值观,也是我们期待的结局。
刘秀梅呢,也是幸运的,可作者写到这里,倒是有此一问,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刘秀梅没有遇到这个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的贵州道御史呢?
徒留一叹,也只剩下一叹。
参考资料:
《明实录》、《明史纪事本末》、《万历野获编》、《全国地方县志大权》
徐道隣,徐逸尘.明代律典和明代司法.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2019
梁向锋.透过明朝法律审视明朝女性社会地位.兰台世界,2013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