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大宁县居民郭某某来大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12月4日其被网络诈骗375000元”。接到警情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案件侦查,经大量调查,分析研判,加班加点,持续奋战,办案民警奔赴河北省秦皇岛市在当地警方大力协助下,于2024年12月16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汉族,现年50岁,辽宁省沈阳市人),一周内成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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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大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