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杨泓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获悉,该院“百日攻坚 执行新颜”行动最近进入到关键执行期。12月13日凌晨5点半,浦东法院带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跟随浦东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前往各个执行现场,在年底前专门集中执行涉民生专项案件。
在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孙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法院遂依法对其名下的法拉利等四部车辆进行查封,并在13日凌晨的行动中将其拘传至浦东法院。
该案中,被执行人孙某某名下经营着一家玉石加工雕刻厂,内部装修奢华。孙某某和家人住的是豪宅,出行也乘坐豪车,家中仅一辆摩托车就价值50余万元。正是这样一位“富豪”,却在浦东法院有7件未履行的案件,涉及金额高达1900余万元。
面对如此“高调”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张春燕循序渐进,采取了专为该类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定制”的“3+1敦促机制”,即“约谈、限期履行债务通知书、预拘留加移送拒执罪预告知书”。
在被执行人玉石玉器均流拍,且拒绝交出名下豪车的情况下。张春燕依法向其发出了预拘留通知书,并在本次行动中直接拘传被执行人到庭。随后,被执行人当场将4辆豪车移交法院控制,并承诺在春节前将剩余钱款全部履行,全案达成执行和解。
据悉,行动当天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彭文忠等组成合议庭,对拘传的11名被执行人,根据其主观履行意愿、履行方案、当场履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决定对10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其中1人罚款、拘留措施并用)。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累计出动执行干警106人、司法警察30人、警车26辆,现场执行到位金额83余万元,执行和解金额1500余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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