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井菲
执行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案号: (2024)鲁1702执4448号
执行标的: 1850000元本金及利息、10725元诉讼费、5000元保全费
家庭住址: 菏泽市牡丹区中山路欧洲城11号楼02001室
公民身份号码: 372901198801011840
举报电话: 0530-7355831(张法官)
悬赏事由: 山东省菏泽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 1702民初8682号民事调解书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 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本院将按照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联名举报的, 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 %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 公告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
姓名: 李景山
执行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案号: (2024)鲁1702执恢2610号
执行标的: 100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实际以裁判文书为准)
公民身份号码: 372901197905047210
举报电话: 0530-7331612、0530-7355140(张法官)
悬赏事由: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3)鲁1702民初10908号 民事调解书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 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本院将按照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联名举报的, 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 %支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 公告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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