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苏民)近日,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调整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政民〔2024〕33号)。经苏州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7月起,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955元/月提高到201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