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喜得贵女,一子一女凑成一个“好”字,最近家住汕尾海丰县鹅埠镇的张先生一家可谓是喜事临门,但是他却有点高兴不起来,原来为了给女儿办理“出生证明”,医院提出必须要先做亲子鉴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虽然家住在海丰县鹅埠镇,但实际距离惠东县吉隆镇更近,因此,妻子的二胎产检都是在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做的。12月6日,妻子突然破水,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女儿就生了下来。
张先生:在救护车赶来的时候,孩子就产下来了,站着生的,当时我扶着我老婆准备下楼梯,差不多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就站着生下来了。
张先生说,医务人员现场处理后,便通过120急救车,把他们送到了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送院检查治疗后,母女都平安健康,原本第三天就计划出院,但是在给女儿办理“出生证明”时,医院提出了“附加条件”。
张先生:医生说,现在我们没办法为你办理出生证明,因为你们小孩是救护车送来的途中生的。要求我们签定自愿一个月内去做亲子鉴定的手续,如不配合,后果自负。
那么医院提出这个要求的依据是什么呢?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当时到达现场接产妇的是海丰县鹅埠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并不是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鹅埠镇卫生院出具的情况说明也写着:医务人员到达时,女婴已娩出,断脐。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项:因急产分娩由120出诊进行了处理,但出诊机构不是助产机构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张先生的爱人就属于这种情形。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 王洁:当时患者通过救护车送到我们医院,是直接送到产房,新生儿脐部已经断了,是有一把止血钳夹着的。产妇有少量出血,会阴有裂伤,当时胎盘也已经分离了。根据相关规定,像院外分娩,已断脐的情况,就需要办理亲子鉴定来证明,我们才能够发出生证。另外,海丰县鹅埠镇卫生院不是助产机构,它是不能够签发出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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