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9日)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记者看到,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到庭参加诉讼。
此前的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据了解,余华英的上诉理由,“她说自己不是主犯,是受到龚显良和王加文的蛊惑,才从事拐卖的,认为自己是受别人指使,自己在里面的作用很小,称重审一审量刑过重。”
我们再来大致了解一下这个“人贩子”。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做生意并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名男孩。然而,由于经营不善,他们的生活很快陷入拮据。两人把仅两个月大的亲生骨肉卖到河北邯郸,换得5000元,也走上了拐卖儿童的罪恶之路。案情大致回顾如下:
1993年起,余华英及其同伙一起拐卖多名儿童。
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
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在接受重庆广电第1眼采访时,杨妞花的姐姐回应:“哪怕余华英判了死刑,她对我们家造成的伤害也无法弥补!我爸爸妈妈早早地躺在了大山里,我们姐妹俩这一路是爬着过来的!”
据媒体刚刚报道,杨妞花本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能维持原判,依然判处死刑。
- 针对此事,网友们表现出高度的关注,纷纷留言评论。
我们来看看部分网友观点:
法律是什么,她贩了那么多人,破坏了那么多家庭,罪大恶极!每天放从她身上割半斤肉都不为过,还存在什么主犯从犯。
人贩子一律死刑,驳回上诉,为了社会安稳,家庭幸福,所以人贩子必须死刑!
余华英知道自己判死刑就狡辩了?从她的犯罪纪律,死刑应立即执行,不给她任何理由,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
别狡辩了,立即枪毙,罪大恶极,给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成本太大,家家户户都需要付出很大的精力照看孩子,生怕被偷,这成啥社会了?
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动机明显,社会危害极大,上诉理由荒唐至极!必须维持原判,立即报请最高法院核实,即日执行枪决!
别人说啥就是啥吗?自己是成年人,就没有最基本的反驳和判断的能力吗?对于拐卖人口,死刑与是不是主犯有多大的区别吗?建议维持死刑原判,维护法律的尊严。
从网友的评论留言来看,舆论呈现一边倒的局面。说明大家对于拐卖儿童的行为,深恶痛绝!
值得关注的是,辩护律师王文广在今天一早就发帖称,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今天上午九点半二审开庭,这是第六次和杨妞花走进法庭,相信正义必胜,人贩子余华英必将被严惩,愿天下无拐不再遥远。
这起备受全网关注的案件,很快将会得出二审宣判,也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合理的宣判。
不得不说,这起案件的处理,对于整个“拐卖儿童案件”或成为里程碑事件,对于今后打击类似违法犯罪行为,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期待今天的最终结果,引用王律师的话:愿天下无拐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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