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张瑞 麻鑫鑫

2023年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四个强化”着力融合“三个效果”,以高质效指导助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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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理念引领,筑牢“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思想根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利用“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将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研讨相结合,推动“检学研”一体化发展。

强化过程管理,夯实“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保障。坚持业务指导与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步衔接、高频互动,出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实现案件流转过程中动态及时指导。严把案件“入口关”,区分普通案件和敏感案件,做到效率和效果兼顾。在办案过程中聚焦“一案十查”,确保每一起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业务指导,发挥“三个效果”融合指导积极作用。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在保证检察官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官群体智慧,实现检察官依法办案与院领导指导管理的良性互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新案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案件,以头雁效应积极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科学发展。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会商、集体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事项,为全面、准确研判案件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意见。

强化成果运用,提升“三个效果”融合指导工作成效。坚持案件办理与成果转换并重,全力做好案件指导“后半篇文章”,把办案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以高质量业务指导管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完善“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相互衔接、梯次推进的能动履职机制,在办好个案的基础上,深化类案监督,实现监督办案效果的最大化。截至目前,该院有3个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15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件,19个案件入选市级典型(精品)案例。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