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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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宣传广告中写明,具体以合同为准。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实践中,倘若交付的房屋与宣传不符,是否能够以宣传为准?

也迪律师解答

也迪律师解答

实务中,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情形屡见不鲜。很多人都知道,开发商印发在其宣传册上的宣传语致使要约邀请,并非要约,很难对开发商产生法律效力。那,是不是所有的开发商的广告对开发商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呢?其实不是的,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这些宣传广告也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之约定,具备以下几种情况,开发商的宣传广告对开发商产生约束力。第一:出卖人所作出的宣传是具体和明确的;第二:必须注意房屋的宣传是小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第三:这个宣传对购房人签署买卖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认定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开发商有约束力。此时,即便宣传中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但是,宣传资料中的内容仍然对开发商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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