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
在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
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12日,杨某杰驾驶二轮摩托车碰撞到行人程某明(抱着程某琳),造成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杰赔偿程某琳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102923元,赔偿程某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67939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杰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采取网络查控(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依法采取限消费令、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执行措施。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其均表示无力偿还赔偿款。因申请人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安排部署,执行局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摸,这起案件就在“清仓”名单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案被执行人信息进行筛查,成功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面临的严肃后果,从法理情多角度,摆事实、讲道理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最终,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筹得现金11.5万元赔偿给申请人。至此,长达4年的纠纷得以执结,该案顺利“出清”。
这起案件只是松溪法院“终本清仓”行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松溪法院将持续以“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尽“执”履责的工作态度,做深做实“终本清仓“工作,办好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文稿:执行局
编辑:叶美君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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