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住房面积超标,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7户承租对象相应住房保障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切实做好公租房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11月29日中签公租房的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核查。
经过相关部门核查,有7户家庭因住房面积超标、资助住房面积超标等原因,不再符合公租房的保障条件。对此,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第一时间向有关家庭下发了拟取消住房资格通知,并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做到应知尽知。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继续加强公租房的动态管理核查,强化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公租房保障违规行为,对于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切实维护公租房的公正和严肃性,确保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来源: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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