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账了,我的心也落回肚子里了。”2024年12月19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内,一群人手机上陆续传来由微信收款账号发来的短信提示音,10余名到场农民工看着手机露出了安心朴实的笑容......
临近春节,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临桂法院与临桂检察院联动协调,通过法院“诉讼调解”与检察院“支持起诉”协同发力,妥善处理、实质性化解一批涉及27名农民工讨薪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案涉款项15万余元。在法、检两家的帮助和督促下,通过线上、线下并行的调解方式,用工方当场结清所欠劳动报酬,在十二月的寒风中为此次纠纷的解决画下了圆满而温暖的句点,最大程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有效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黄某涛等27人先后经被告招聘前往临桂区某工地从事水电劳务工作,劳务工作结束后,原、被告就劳动报酬进行了结算,后被告因经营困难,未能结清原告等人工资,原告为追索劳动报酬多次向被告催要,均未果,无奈申请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将本案诉至临桂区人民法院。
案件处理
因该系列案涉及农民工27人,且所涉部分农民工系由外地来此务工,临近春节,该笔款项对各农民工及其家庭意义重大,为解决农民工困难,缓解社会矛盾,促使纠纷实质化解,让农民工安“薪”回家过年,临桂法院、检察院获悉该案案情后,迅速启动联动解纷机制,由检察院支持起诉,针对案件细节和矛盾焦点,与法院协同进行充分调查,与当事人双方取得联系,倾听原告诉求,分析用人单位欠薪原因、偿还能力,合作展开专项研究,联系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劳动者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在法检两院工作人员多角度多立场,真心耐心细心的沟通协调下,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矛盾得到有效缓和,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就调解方案顺利达成一致,被告当场给付完毕所欠劳动报酬15万余元。
人民为重,枝叶关情。农民工工资事关劳动者及其家庭切身利益及生存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薪酬权益对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临桂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探索法检联动发力作用下的纠纷实质化解路径,用活用好劳动、劳务纠纷诉前化解机制,成功化解劳动争议案件300余件,让农民工在辛苦之后不再“薪苦”,在汗水之中不夹泪水。
来源:立案庭
通讯员:李娟
编辑:陆露
初审:陆露
校对:苏雨帆
审核:曹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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