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根安全带,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系上安全带不过一秒,却能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

2024年12月19日17时05分,张某某驾驶的晋J2C3**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交口县水头镇G340(东子线)兴国石料厂附近路段,追尾碰撞到同向前方郭某驾驶的晋AV88**小型汽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由于双方驾驶人均按规定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出行系好安全带,意外发生减伤害,请广大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一刻也不能松懈。(交口县交警大队事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