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表达机会。“极越前员工”长文复盘极越闪崩,还在不断完善中,就已经在网络上被疯转。

之后,极越公关总监徐建业的微信朋友圈回应,也再上热搜。

有人说,朋友圈不是媒体,其实,媒体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表达,你面对的人超过十个,就是一个小媒体,如果这个媒体发布的内容可以被拷贝出来,就是媒体,而且是无疑义的、无需核实的一手媒体信息。车圈的李想、余承东,包括夏一平,都已多次通过朋友圈发出"呐喊”,其对行业的影响不亚于在微博、头条发同样的内容,甚至超过了公司的新闻稿。

流程审计:回到极越闪崩事件本身?极越CEO夏一平该负多少责任?两大股东呢?员工呢?不同人肯定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从管理角度看,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责任来自于拥有的权力和利用权力的超越常规的不合理作为。

据此,我认为,极越走到闪崩,各方的责任大致如下:

①最大责任人,极越CEO夏一平,需负担40%的责任。拥有最大的资源调配权,且在极越经营过程中犯了多个明显的错误。

②第二责任人,两大股东,需承担30%的责任。很难说谁家责任更多。百度拥有足以影响极越的董事席位,深知极越的经营状况,了解极越的部分现状,而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吉利虽然发言权较少,但自身是汽车企业,且代工极越汽车,同时很可能是极越欠债最多的公司,同样应很了解极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注意,这30%是极越闪崩之前的责任,极越闪崩后,由于CEO、员工等“已没有行为能力”,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带来的延伸责任,两大股东应承担90%以上,这实际就是极越对车辆售后的兜底,百度对智驾、地图服务的兜底。)

③极越普通员工,最多占5%的责任。普通员工指去掉不到5%左右的管理层后的其他员工,其中大部分人不应该为公司的经营负责,但少部分在重要岗位,掌握更多信息,且起到重要的决策支撑作用的员工,如上面写长文的员工,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普通员工的总责任不应该超过5%。

④闪崩时极越的其他高管,最少应承担20%的责任。他们掌握了大量的公司信息,且在公司决策中承担角色。导致闪崩,推脱不了责任。不过不同人的责任并不相同,这得看具体职责分工以及在决策中起到的作用。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领导说“屎是香的”,有的中层反对,有的中层默不作声,有的中层高声附和,有的中层帮着去找“屎香”的证据,这责任是不一样的。很多公司里都有不少后两种中层,而且他们大都“混得很开”,就像和珅。

⑤近期被挤走的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高管,大约占5%的责任。注意不同人的责任也会有很大差别。在职时据理力争,离开时向董事会或两大股东中至少一个全面剖析过公司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其责任就很小。盲目执行公司“决策”给公司带来损失后被当做“替罪羊”走的,责任就大些。注意只是“近期”,如果一年前就离职的,闪崩与其已没有关系,即使有责任,也应该由CEO承担。

覆巢之下无完卵,公司倒闭,所有人都是受害者。这时,内部人过多分析之前的责任已没有意义(除非第三方用来当做管理案例),妥善做好善后,将总体损失降低到最少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需澄清的是,成绩、责任与付出多少并无直接关系。一个人很忙,另一个人很闲,并不能因为前一个人“干得多”,就说其成绩多,责任少。成绩应该是结果导向的。画龙点睛那一笔,虽然投入不大,但实现的价值增量是巨大的。方向错了,干得越多,可能带来的损失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