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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年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山谷发现金矿后,许多淘金者蜂拥而来,东部资本家也开始前往投资。
但是那里地广人稀,劳动力缺乏,成为资本家开发资源的主要困难。为了解决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美国资本家开始从中国东南沿海一带招募华工。在两三年内,被招募前往加州的华工达两万多人。经营远东贸易的美国船商因客、货运量激增,也获得巨额利润。前往加州的华工不仅为资本家开矿掘金,有些还为他们开荒种地、疏浚河道、修建铁路和房舍等。
因此,华工曾以自己的血汗在开发加州历史上写下了光荣的一页,而且得到一些美国学者的公认和称赞。但不久后,华工和华侨都遭到了歧视和迫害。
1、对华人的迫害和盘剥
当时,在加州掘金的外籍矿工都须缴纳高额的执照税,而外籍矿工中,以华工为最多,因此沉重的赋税负担都落在他们肩上了。据统计,在1850-1870年期间,华侨占加州人口总数不到1/10,但华工缴纳这项税款却达500万美元之巨,占该时期州行政开支的一半。同时,从事掘金的华工又因工资低廉,招致白人矿工的忌恨。当地政客和种族主义者便趁机煽动排华情绪,以取得白人矿工的拥护。在当地法院的纵容和支持下,一些暴徒和种族主义者更肆无忌惮地抢封和谋害华侨,各地矿区杀害华工的事件也日益增多。
杀人者逍遥法外,被谋害者无人过问。
1857年,加州《沙斯塔共和报》曾作了较为客观的报道:
“五年以来,华人之为人谋杀者,不下数百,皆我(指美国)亡命之徒所为。盖谋杀华人之事,无日靡有,而罪人斯得,明正典刑者,最多不过两次,犹有反对白人为华人抵偿者,窃以人之情忌,其违背天理,莫此为甚。”
华侨在遭受迫害的同时,还受到加州苛捐杂税的残酷剥削。
那里榨取华侨的苛捐杂税真是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华工因负担不起这种沉重的苛税而被迫回国者日增。因此,有些加州议员指出,排华政策的实施,不宜过于急骤,因为他们担心倘华工因承受不了过分沉重的赋税而纷纷离境,那么地方政府的经费来源便成了问题。所以,采取在华侨不生不死的范围内榨取其财货的作法,便成为这个时期加州排华政策的基本方针了。
华侨在加州备受歧视和迫害,但是美国政府的政策仍然鼓励华工来美。这是因为美国内战期间,有400万青壮年被征入伍,工农业生产都感到劳动力严重不足。内战结束后,北部资产阶级开始大量投资开发西部,修筑横贯大路的铁路,而开发和建设都需要大批劳工。在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招募华工又形迫切。因此排华论调也暂时收敛起来。
1868年趁着卸任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英文原名为安森·伯林格姆)代表清政府出使各国、到达华盛顿时,共和党政府同他签订了“中美续增条约”(美国一般称之为“蒲安臣条约”)。该条约共有八条,涉及互派领事、商业贸易、宗教信仰以及人民互相往来和旅行、居住等项事宜,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五条,规定“中美两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总听自便,不得禁阻。”
这项规定实际上符合了美国对华工日益增长的需要。所以当时鼓吹输入“廉价劳动力”的美国国务卿威廉·西沃德,力主把保证中国不受限制地向美国移民这一条写进这个条约。因此,这个条约公布时,受到了美国(包括加州在内)舆论界的广泛赞扬。
从表面上看,这个条约似乎是个平等条约,过去许多中外学者也确实是这样看的。直到近年,有的华裔美国学者仍称它是个“非凡的”文件,指出它“明确地处理了中国人向美国移民的问题”,表明了美国“以合作精神发展美、中两国间贸易和经济关系的期望”,这种看法可能是为条约的表面词句所迷惑,而没有透过当时美国政府的真正意图观察它的实质。其实,这一条约不过是使美国人来华传教、游历更加自由,并使其在中国招募华工活动合法化而已。
由于条约载明来往自由,华工去美国的障碍暂被去除,去美国谋生的华工人数因而激增,从1868到1870年期间,共有33000多人。
美国政府既已达到招募华工合法化的目的,因而对清政府代表所提关于美国虐待华侨的软弱抗议,也作了纸面上的让步。
该条约第四条规定:“…嗣后中国人在美国亦不得因中国人民异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
据随同蒲安臣出使的华人代表志刚在他日记中的记载,清政府提出这项条款的原因是:
“中国人之在金山者,现在被抑勒之事,如华民与本地人争讼,即华民被屈,若无本地人作证,官不准理。不准华人作证,其意以华民异教,不奉耶稣,其言不足信也。又华民在金山工作,每人每年(应为每月)出税银两元,从前各国之人俱纳,现已均免,惟不免华民之税,其意亦因其为异教人也。”
条约虽然明文规定美国对华侨不得“屈抑苛待”,然而实际上仍将华侨看成是异教的“劣等民族”,华侨在各州仍无控诉权和作证权,旧金山市华侨在纳税上所受的歧视待遇并未改变,联邦政府也未因签订这个条约而有所于预,华侨受压抑、歧视的痛苦生活仍然如故。
2、华工对太平洋铁路的贡献
“蒲安臣条约”签订后,大批去美国的华工正好适应美国修筑铁路和开发西部的需要。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修筑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铁路的议案。
这项工程分别由中央太平洋和联合太平洋两家铁路公司承包,由加州萨克拉门托和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相向修筑,最后在犹他州接轨会合。西部工程由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承包,它所经的加州塞拉岭和内华达州一带,高山峻岭绵亘,地形复杂,气候恶劣,塞拉山区冬季常有暴风雪,沙漠地带夏季于燥炎热,施工条件异常艰险,不少白人工人纷纷离去。
西段筑路工程,进展非常迟缓,开工两年之久,铺轨尚不足50英里。于是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开始雇用华工,到1869年西段全线雇用的筑路工人将近1万,其中9/10均系华工。华工以其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了一系列的艰难险阻,完成了大量繁重而复杂的筑路工程,例如从1866年夏季开始,用一年多时间终于打通了穿越塞拉岭长达百里的巉岩通道。
有位美国作家对华工开凿这段艰险通道的英勇精神作了客观的描述,他写道:
“…合恩角(或译为“牛角岭”)犹如一堵花岗岩石墙。它是这一年(指1866年)里最不易攻克的难关。它的下部是垂直光滑达一千英尺的悬崖峭壁。百折不挠的华工腰系绳索,身悬半空,用锤子和钢钎凿出一条险峻的小道,然后再费力地逐步向里扩展,开出一条行驶车辆的通道。”
在塞拉岭开凿隧道的过程中,冬季经常发生雪崩,工地营篷至少四次被雪崩冲落峡谷,死亡华工约有500至1000人之多。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承担的西段工程异常艰险,而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承担的东段基本属于平川大地,施工容易得多。
在东西两段展开筑路竞赛的最后阶段,华工创造了每天铺轨10英里的空前纪录。在华工付出巨大牺牲和血汗代价下,中央太平洋铁路终于1869年5月在犹他州的普罗蒙特里与联合太平洋铁路接轨,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连接美国东西部的铁路因而宣告建成。
在庆祝这条铁路建成的大会上,华工因受到种族歧视而未能参加,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四巨头之一、招募华工的倡议者、加州法官查尔斯·克劳克在庆祝大会上提醒大家:
“这条铁路之所以能及早完成,大部分应归功于那些贫苦而被人蔑视的中国工人,他们忠诚勤奋,表现卓异。”
3、一浪高过一浪的排华浪潮
1873年,美国发生经济危机,使初具规模的加州企业受到严重的打击,工厂倒闭,矿区停工,造成大量工人失业。中央太平洋铁路建成后,有近万被解雇的华工也在这时回到旧金山市,流浪徘徊,寻找工作。
这引起了白人失业工人的恐惧,他们指责华工接受低工资,形成对他们就业的威胁。于是地方政客和种族主义者趁机挑拨不同民族工人之间的关系,在各种报刊和公众集会中肆意诋毁华工,说他们“智力低下,虚伪成性,道德堕落,生活卑贱”,是世界上“最低劣的民族”。
“他不能为教育所同化,又不能完成任何公民义务”,“如果允许他们呆在美国,那不仅美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要大大降低,而且精神道德方面也要受到毒害”。在排华气氛日趋增长的情况下,有些暴徒开始在一些城镇和中国城侮辱和袭击华侨,而肇事者却未受到任何干涉和惩治。同时,加州的民主党与共和党都竞相以排华为其政治资本,把“排斥华工”列入它们的政纲,以争取工人的选票,从而达到取得加州政权的目的。
1876年加州发生旱灾,造成农业歉收,许多农场主因而破产,大量农民流离失所。接着,作为加州经济支柱的采金业,因矿源枯竭,大量锐减,产值仅及1869年的1/3。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加州社会秩序更加动荡不安,排华情绪也迅速增长。
从1877年7月23日起,旧金山市开始了持续三天的排华骚动,一群暴徒和失业工人在市政厅附近的沙地集会后去中国城投掷炸弹,殴打华人,抢劫他们的财物,烧毁他们的店铺,造成损失约达50万美元。这次骚乱,直到驻防的陆海军部队会同警察和市治安维持会组织的“检查棍队”出面弹压后,才停止下来。但是,这种停止只是排华风暴的暂息。以爱尔兰裔的丹尼斯·卡尼为首的一帮暴徒和种族主义分子继续策划排华运动,并于该年10月成立了加利福尼亚工人党一即所谓“沙地党”。
该党虽标榜反对资本家和消灭土地垄断制度,但其主要目标是“以最大的速度并尽我们的一切力量全部清除国内廉价的中国劳动力”。
卡尼也大肆宣扬华工的激增乃是造成工人失业和生活困苦的主要因素,喊出“华人必须滚蛋!”“他们正在夺走我们的工作!”等煽动性口号。他的主张不仅受到当地失业工人的拥护,而且还得到美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某些领导人的支持,因而他的党迅速壮大,并在加州某些地区选举中获胜。
在卡尼和“沙地党”鼓动下,加州排华运动日益扩大,并且蔓延到俄勒冈和华盛顿等西部各州,致使西部“各大城市中,华侨人数稍多者,几莫不为群众攻击之点,往往焚掠庐舍,侮辱人民,在萨克兰缅多(即萨克拉门托)及旧金山两处,尤属至再至三,连续不断。”
当时中国公使曾向美国政府抗议这种烧杀劫掠华侨的暴行,但是联邦政府却轻描淡写地答复说,它无法干涉各州法律的行使。
1879年,加州制宪会议采纳了“沙地党”提出的一系列的排华措施,修订了州宪法,其中规定:
禁止中国移民入境,华侨必须从一些市镇迁出,任何公私机构和企业都不得雇用中国人等。
这些措施都直接违反“蒲安臣条约”的规定,但加州政客却顽固坚持,其目的固在于冲淡工人群众反对资本家的斗争,把群众不满情绪转移到排华轨道上来,也在于制造舆论,扩大影响,争取国会制定全国性排华政策。
4、从加州到全国
到了19世纪70年代后期,加州掀起的排华运动这一局部性问题已成为全国性政治的焦点之一。
这是因为:
(一)当时美国两大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实力已互相接近,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使太平洋沿岸各州在总统选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双方在争夺,总统宝座的竞选中,为了迎合西海岸各州选民的排华心理,都竞相把排斥华工列入政纲,以争取西海岸各州的选票。
(二)中国移民问题虽然没有直接影响到东部各州,但东部各州政客对加州限制华侨入境的要求却持赞同的态度。
这是因为当时东部各州对外来移民的态度也有显著的变化:
移民的激增给纽约和波士顿等东部沿海大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要求限制移民入境的公众舆论日益增强;加上东部出现少数企业主为破坏罢工而雇佣华工的事例,也引起了东部工人群众对华工的反感。
在美国政党政治的这种变化形势下,排华问题逐渐被提上了美国政府的议事日程。1879年,美国国会开始讨论排华问题,通过了西部民主党议员提出的议案,规定到达美国的船只,每艘所载的中国乘客不得超过15人。海斯总统虽以其违背“蒲安臣条约”的规定为名予以否决,但迫于国内舆论的压力,于1880年派遣了以詹姆斯·安吉尔为首的政府代表团前往中国,追使清政府为限制华工人境修订条约。在美国的压力下,清政府终于与美国签订了新的条约,即“中美续修条约”。
其中第一条规定:
“如有时大美国查华工前往美国,或在各处居住,实于美国之益有所妨碍,或与美国内及美国一处地方之平安有所妨碍,大清国准大美国可以或为整理,或定人数年数之限,并非禁止前往。”
从此,美国取得限制华工入境之权,但该约第四条注明,美国如依照条约制定任何限制华工的新立法,必须事先与清政府取得协议后,方能付诸实施。
5、排华法案的出台
“中美续修条约”签订后,被招募去美国的华工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据美国商业部的统计,这几年去美国华侨人数激增。
1879年,去美国的华侨人数9604人,在美国华侨总数108827人;1880年,去美国的华侨人数5802人,在美国华侨总数104991人。1881年,去美国华侨总数11890人,在美国华侨总数105796人,1882年,去美国华侨总数39579人,在美国华侨总数132300人。
去美国华侨人数激增乃美国航运资本家再次大肆招募华工的结果。当时美国北太平洋线和加拿大太平洋线两条横贯大陆北部的铁路开始动工,需要大批劳动力。他们以“苦力”贸易获利丰厚,遂调动船只从事贩运。
加州政客看到这种趋势,一方面指责投机船商牟利行为之不当,另一方面抱怨限制华工入境的“中美续修条约”之无效。加州议员约翰·米勒在国会中更是大声疾呼,要求国会采取断然措施。他说,这个限制华工人境的条约已经失败,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那将“使所有贩运人口的船商,无阻碍地继续这种卑鄙的贸易,把繁衍的中国奴隶们悉数运到加州来。”
他的这种诬蔑华侨的滥调和要求国会采取断然处置的呼吁,都得到西部和南部各州议员的支持。1882年,美国国会在未与清政府协商的情况下,竟然通过了“关于实施与中国人有关的某些条约规定的法令”,即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
这一法案的通过表明了排华政策已确定为美国的国策。美国政府违反“中美续修条约”的规定,单方面制定关于中国移民的政策,对以后中美关系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和破坏作用。
这个法案包括15条,其中主要规定是:
自本法案通过90日开始,10年内禁止华工来美国,所谓“华工”系指熟练的和不熟练的工人,矿工也包括在内;华侨不得加入美国籍,以前与本法案抵触的法令一概作废;凡有意把华工由外国港口,经由水路或陆路带入美国者,均属犯罪行为;其他华侨如无适当的证件,应一律予以驱逐出境。
此后,美国国会还陆续通过了一些排华法案。
1884年的补充法案规定:
凡开抵美国港口的船只,其船主若有意载运华工来美国,每带一人,船主应处以一年以下的监禁和500美元以下的罚金。这表明美国统治阶级排华政策与船商利益的矛盾。这一补充法案还对“商人”一词作了荒谬的解释,称“商人”乃专指经营商业公司的经理,其他工作人员如襄理、协理、管账员以及店员等均非“商人”。
他们通统被列入华工范畴,以便排斥和驱逐。1888年,国会又通过“斯科特法案”,其中规定:
(一)出境华工一律不得重新入境;(二)过去美国政府所发的华工身份证自即日起统统作废。
这就意味着两万余名回国探亲、持证返美国的华工,遭到蛮横无理的闭门羹,有些尚有家属、财产在美国的华工,更遭受妻离子散的痛苦。
对此,中国驻美公使提出抗议,但是美国国务卿布莱恩却拒绝讨论这一问题,只说国会制定并废除法案;总统只能否决法案。作为国务卿,我无能为力。
1892年,国会制定了更为苛刻的排斥华人的“吉瑞法案”,规定除清政府外交人员外,禁止一切华人入境;所有在美华侨必须注册,领取居留证;在审理涉及华人的诉讼案件时,不准华人被保释。
此后,美国政府在“斯科特法案”和“吉瑞法案”的基础上,不断补充、修订。这些排华法案的实施,不仅完全断绝了华工前往美国的途径,就连其他前往美国的华人,无论是官员和商人,还是教师、学生和过境旅客,也都受到极其苛刻的盘查,形同囚犯。
由于美国加紧排华而采取种种不公正的待遇,入境华人急剧减少。据统计,在1882年“排华法案”实施后五年期间,每年入境的华人数目由39000多人锐减到10人,此后虽有所回升,但也只是在一、二千人之间。1892年,美国国会通过议案,把1882年“排华法案”有效期延长10年,到1902年更决定把它无限期延长了。
6、“排华法案”下华人的惨状
1882年“排华法案”实施后,美国排华地区日趋扩展,迫害华侨的方式也变本加厉,从虐待、拘捕和监禁等方式进而发展到集体驱逐和杀害华侨居民。到19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了排华狂潮,迫害华侨的事件愈演愈烈,其中以罗克斯普林斯(即岩泉镇)、塔科马和西雅图等事件为最严重。
1885年9月2日,怀俄明州岩泉镇的华人矿工拒绝参加白人矿工的同盟罢工而遭到白人暴徒的突然袭击。华工因老无准备,惨遭杀戮,计死亡28人,重伤15人,其余华工被迫逃入山中。
白人暴徒乘机抢劫华侨财产,全部损失达14万多美元。事后清政府驻美公使向美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要求惩凶、赔偿,但美国国务卿巴亚德却以根据美国宪法,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地方事务为借口,推脱责任,同时还否认清政府要求赔偿的权利,只答应请求国会拨款“抚恤”。美国政府对这次杀害华工的暴行,便这样草草了事。
同年10月24日夜,西雅图附近华人矿工的房舍全部为白人暴徒纵火焚烧,事后白人暴徒召开排华大会,决定限令所有华侨于11月1日前一律离境。11月3日,塔科马也发生白人暴徒袭击华侨的事件,700余华侨被迫逃往附近的铁路货车上躲避,经过一夜的露宿和恐怖骚扰,有两人死亡,多人得病。11月5日,普压镇又发生了集体驱逐华侨的事件。
华盛顿州之所以连续发生排华暴行同地方政府的支持、纵容是分不开的,因为该州州长斯奎尔事先对排华暴徒的预谋活动了如指掌,但他并未加以制止,反而采取纵容的态度。在该州排华骚动日益蔓延扩大的情况下,克利夫兰总统被迫宣布在该地区戒严,但事后既未惩办肇事的暴徒,也未赔偿华侨的财产损失。
1886年初,加州各地“赶走华侨”的运动继续扩大,在1月到4月期间有35个社区陆续把华侨驱逐出去,因而逃往旧金山中国城避难的华侨达2万人之多。清政府驻旧金山领事曾就苏特镇于该年2月将华侨驱逐出镇的骚动向加州州长提出质询,但他得到的答复是:该镇官员并未报告他们不能维持治安,所以州政府无法过问。这就是美国官员使用推诿责任的一贯手法。
19世纪80年代,美国西部各州驭逐和杀害华侨的骚动此起彼伏,连续不断。华侨因而死伤者数百人,财产损失达百万美元以上。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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