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类执行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被执行人面对搬离居住或经营的房产,往往不配合甚至暴力对抗。针对消极履行的被执行人,如何化被动为主动?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六合法院获悉,“执前督促”为执源治理提供了更多解法。

拒绝搬离,无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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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没有住处的陈二找到哥哥陈大,请其为自己提供帮助。当时的陈大作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公司厂房宿舍的其中一间房屋提供给陈二暂住。

后来,陈二与王大娘登记结婚,直至后来陈二因故去世,王大娘一直居住在这里。在陈二去世后,该公司对自己所有的房产等财产进行处置,并多次告知王大娘搬离,但王大娘在该房屋断水断电的情况下继续居住,拒绝搬出。

因为该处房屋早已年久失修属于危房,市容部门对该公司下达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但因王大娘拒绝搬离,该公司只能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法院审理后,判决王大娘腾空房屋后返还。但王大娘无视判决结果继续居住,致使房屋的加固维修工程无法开展,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督促,刚柔并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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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前督促程序后,承办法官田水宝依法向王大娘送达了预执行通知书、预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在涉案房屋张贴了预腾退公告,但王大娘不但未按传唤时间到庭,还多次撕毁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书

为了顺利结案,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据街道反映王大娘与儿子关系生疏,多年来一直独居。在找到了双方腾房争议点后,法院制定了详细行动方案及应急措施,决定启动执前督促机制。

当日,在街道、社区干部、人大代表等的监督下,六合法院出动8名执行干警前往执行地点。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对王大娘耐心释法析理,阐明利害与法律关系,同时针对王大娘的家庭实际情况,协调申请人解决了其腾房后的暂住问题,打消其后顾之忧;此外承办法官还联系了被执行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及王大娘的邻居好友,说服劝导王大娘主动腾退房屋。

“强制执行”变“主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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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考虑了一夜的王大娘主动来到执行局,表示愿意主动腾退履行义务。

在执行员的见证下,王大娘与申请人就涉案房屋移交时间、移交范围、移交手续等作了详细约定,表示保证在10天之内交付钥匙搬离房屋。

原来,王大娘见法院执前督促“动真格”了,知道自己挨不过去,再三思索最终决定还是自行腾退。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六合法院紧紧围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前督促机制的“预警”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落实执前督促工作,依据当事人意愿对于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小标的额案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自执前督促机制运行以来,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使用执前督促案件428件,执前督促到位标的1000万元,平均用时7天。(当事人为化名)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

六合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