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远洋捕捞”现象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消息得知,所谓“远洋捕捞”,是指一些地方执法部门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一次发布会上披露了一起案例: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远洋捕捞”现象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远洋捕捞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经营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企业家们如何能够安心经营、大胆创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于12月5日发布,明确“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这一举措释放出了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
近期,多起涉及诈骗的案件也引发了公众对司法程序的关注。据新黄河报道,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瑞德青春(珠海)健康管理公司诈骗案。该公司因涉嫌诈骗被检方指控涉案金额高达13.6亿元。瑞德青春作为集团子公司,业务涉及美容、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其中大健康项目成为此次涉嫌诈骗的焦点。公司因此被查封的资金高达约20亿元,疑似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
据界面新闻和新黄河等媒体报道该案存取保候审不公等问题引发了公众对司法程序公正性的质疑。一名涉案员工的家属反映其女儿小丽虽在起诉书中排名靠后理论上罪责较轻但至今未被取保候审羁押时间远超量刑建议。小丽坚称无罪且未参与被指控的大健康项目。对于小丽未被取保候审的原因法庭并未给出具体说明但明确不是因为未认罪认罚。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司法程序中的一些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担忧。
此外,据重庆商报消息得知,该案件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提出了多项质疑。他们对检方提交的未盖章被害人名单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表示怀疑指出名单存在多处错误甚至有被告人被列为被害人。此外,律师还质疑公诉人未按法律要求提供全案同步录音录像,并指出检察院移送的卷宗中存在矛盾:补充侦查报告显示有14人同步录音录像已刻盘,但公诉人仅移送了前两人的,且对未提供其余录像的解释与卷宗资料不符,引发对证据隐匿的怀疑。这些质疑凸显了司法程序中对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严格要求。
远洋捕捞现象和司法程序中的问题都凸显了当前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激发市场活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要加强对远洋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司法程序的规范和管理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性的实现。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关注趋利性执法司法顽疾的问题。无论是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还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抑或是避免“小过重罚”“重过轻罚”,道理和要求都是相通的。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方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不能失位、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
来源:廊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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