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以及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麒、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李进东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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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劳动权益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强劳动权益保护、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化根治欠薪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推动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保持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依法保障劳动权益,事关充分高质量就业、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审判指导,明晰裁判规则,做实定分止争,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妥善审理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案件。要让劳动者在每一起劳动权益保障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9万件,受理一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6万件。这些案件的妥善审理,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利益,贯彻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果,对推动构建科学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护航新经济业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又如,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提前救济”,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工作、生活。

二是积极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约1000件,受理一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约8.2万件;今年截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约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明晰规则树立“风向标”,多措并举建立“快车道”,多方联动织牢“保护网”。有效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对涉欠薪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点对点”等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恶意拖欠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实施“护薪”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执行联动。

三是有序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把劳动管理算法关进法治“笼子”,用法治方式为外卖配送系上“安全带”。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约8万件,包括“新业态劳动者被个体户案”“连环外包案”“劳动管理算法控制案”等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劳动权益,同时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积极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示范文本,促进行业规范,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四是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合力。依法保障劳动权益是个系统工程,各方同向发力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特别是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合力实质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今年1至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诉前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达6.2万件,全国总工会诉前调解成功33.7万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仲裁、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仲裁、审判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讨机制和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畅通维权渠道。会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通知》,接下来还将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促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强化欠薪治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等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欠薪治理,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力保障农民工权益,让农民工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以工程建设等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为重点,加大涉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督促履行、强制执行等手段,推动生效裁判履行到位,确保已经执行的案款在春节前顺利发放,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欠薪攻坚行动,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形成有力震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的,依法快速审判,严厉打击。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罚。

二是切实加强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审判指导。新就业形态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也引发全社会对劳动权益保障和社会秩序管理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既要依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又要依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妥善审理每一起涉新就业形态案件,把党中央的关怀与温暖准确传递给8400万新业态劳动者。依法审理涉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险纠纷案件,落实社保政策,推动、引导、支持企业和新业态劳动者依法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依法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提升新业态劳动者保障水平。妥善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合理认定各方责任,推动平台企业适用遵守交通规则等社会秩序的算法和规章制度,强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遵守交通规则的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劳动者主张因算法不合理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推动劳动管理算法符合日常生活经验、符合公序良俗。依法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健全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共筑职业安全“防护网”。下一步,继今天发布的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围绕司法实践中突出的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等问题,持续培育、选编、发布案例,推进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三是有效促推劳动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人民法院既要“定分”更要“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有效发挥调解在劳动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遵循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促进劳动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当判则判,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依法受理、裁判,坚决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用好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劳动争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推广“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加大对群体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力度,宣传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集中力量实质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有关负责同志要带头接访、依法化解,做深做实“有信必复”。抓好建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资源,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