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一公司营销总监在一场商务宴请中被老板王某不断劝酒后喝醉,之后遭到王某的性侵。据法院判决,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在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更是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

去年9月22日,一名40岁的女性营销总监丽丽在一场商务宴请中被老板王某不断劝酒后喝醉,并遭到性侵

事后,丽丽曾找到王某对质,试图拼凑还原出自己喝醉后发生的事情。但王某强硬且不思悔改的态度让丽丽失望透顶。一方面事关一位40岁职场女性的家庭、名誉以及前途,丽丽有过犹豫挣扎,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报警;另一方面是在遭受莫大屈辱后夜不能寐,甚至是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思索再三后,丽丽还是决定不让自己以后的人生后悔,“要对得起自己。”

王某被抓后,丽丽却被公司开除。12月22日,她表示将提起劳动仲裁为自己维权。2024年4月18日,公司的人力部门通知丽丽,因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她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是事发后,公司与他第一次正式交涉 。最初同情她的女性直属上司,也最终倒戈,告诉她“自己的职责是守好公司”

根据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4年4月2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

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书中表明,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在这起性侵事件中,尽管丽丽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社会的关注,但在维权的过程中,她却遭到了公司的开除。就在判决下达不久,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解雇了丽丽。

随着事件的发酵,该车企被推上风口浪尖。为减少舆论关注,12月13日公司联系到丽丽,给她确定了12个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她对此并不认可,觉得自己在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后还要被公司开除,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按照人社局的要求,是先要公司来确认我的停工留薪期,事情在网上发酵以及我找人社局求助后,12月13日公司联系到我,给我确定了12个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我不认可自己在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后还要被公司这样对待把我开除,我就是被老板欺负了,然后亲手把老板送进去了,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下周我会提起劳动仲裁,目前我正在整理我的诉求和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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