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24日讯(记者 彭科峰)在当前的大环境下,购房者仍需警惕各种陷阱。

12月23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官网发文称,近期,个别城市出现新房项目及中介机构违规发布买房“零首付”、代办“首付贷”等信息,提醒购房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今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下半年来已经有山东、重庆、四川、广州、中山等多省市监管、住建、协会就“零首付”等购房陷阱公开示警。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不盲目轻信“零首付” 消费者应理性购房

昨日下午,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官网发布了存量房购房风险提示。在文中,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消费者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购房的,请务必选择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等经营证照齐全的正规中介机构,不接受无证无照的“黑中介”服务。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还提醒,消费者应规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防范霸王条款,不要签订阴阳合同,及时办理网签手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购房人,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切勿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方式办理贷款。否则,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依据广州市住建局数据,11月(统计周期为11月1日-11月30日)广州市市一手商品房网签面积128.15万㎡,同比增长18.6%、环比增长1.6%,今年1-11月,全市一手商品房网签面积累计为939.05万㎡、同比下降8.8%。

近期多地就“零首付”购房陷阱公开示警

今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除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外,近期还有多地协会、监管、住建部门就各类购房陷阱问题公开示警,提醒购房者注意风险。

9月3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文称,警惕“零首付”购房陷阱。该局表示,近年来,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为吸引购房者,推出了“零首付”购房的策略。然而,这种看似诱人的优惠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侵害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零首付”通常是由房企、中介通过预先垫款、虚抬房价、阴阳合同等操作,以分期付款或消费贷款的方式获得首付款,这种看似缓解购房资金困难的操作,实际却会增加购房成本及还款压力。

9月4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官网发文介绍,新发布的《四川银行业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将于9月10日正式实施。其中,重点内容包括: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秩序;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和服务;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

10月21日,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通知中,重庆金融监管局强调,加强“假按揭”风险防控。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健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借款人面谈制度,坚持通过利用现场调查、数字化工具等多种方式充分核实贷款申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从审慎角度出发,合理评估借款人收入真实性、还款来源稳定性和押品价值。高度重视不法分子套取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职业背债人”“不法贷款中介”等线索。

12月21日,中山住建部门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周边城市有个别开发企业为促进项目成交,联合第三方公司违规推出“免息垫首付”“零首付”“首付贷”等购房营销噱头,部分首付资金不足的购房者,被零利息、返现等说辞诱惑,听信销售及贷款中介公司,办理了“零首付”造成资金损失。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结合自己的资金实力与承受风险的能力,量力而行,切勿听信营销人员的片面之词,通过“免息垫首付”“零首付”“首付贷”及“签署首付分期合同”等违规行为购房,增加购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