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雍乾时期,由于农业中经济作物种植和手工生产的发展,商业生产和商品流通进一步扩大。
清代的商人分为官商和民商两大类。官商是由户部、工部、内务府及各级政府招募而来,直接承担国家经济任务或经营国家专卖商品的商人。
一般说来,官商往往是家道殷实者,拥有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资本的富商。民商不直接承担国家经济任务。在商人整体中占绝大多数为民商。
民商中又可按资产的多少分为大商人或称富商、中等商人或称一般商人、小商小贩等不同等级。
官商与民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民商中的部分人可以被招募成为官商。官商不再被招募时,就变成民商。清代商人的来源极为复杂,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乡绅、士子、官员均有从商者,但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出身的负贩商人为数最多。
清代商业资本利润的来源不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商人在与小生产者、消费者、债务人、政府之间买卖交换而形成的。其商业利润或来自于城乡间贱买贵卖贩运,或来自于特权商业的经营(如盐商、木材商等),或来自于高利贷行业。
票号、当铺、银号、古玩店等仍是清代这一时期城市商业的主要形式。票号是经营存款、放贷、汇兑的金融垄断组织,也可以为官府代解钱粮。票号首先出现在山西,后来山西人经营的票号遍及全国,所以称山西票号。
大多数商人在致富后仍恪守“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经营哲学,或购置田宅,或兴义学、造桥梁等。这说明清代商业资本的出路还十分狭窄,还没有完全从商业流通领域中摆脱出来进入产业领域,因而也从根本上限制了清代商业资本进一步的发展。
清朝国内市场扩大,商路畅通,南方有以长江为干线的水路交通网,北方有以北京为中心的陆路交通线,连结南北的有北起通州、南达杭州的大运河。河南的棉花、松江的布匹、江宁的丝绸、佛山的铁器、两淮的海盐、景德镇的瓷器、闽浙的茶叶、福建的蓝靛等土特产品,经商路销往全国各地。
许多商人和官僚从事商品的贩运,积累了数万、数十万,乃至百万的资本,并形成了地域性的商帮和商业会馆。其中以两淮、山西、安徽、广东、江西等地商帮最为著名。
清代城镇的发展比较显著。原有的大城市如江宁、苏州、杭州、广州、镇江、扬州、无锡、北京、济南、开封等城市比过去更加繁华,而且有的发展为专业性的商业城市。
无锡被称为“布码头”,镇江为“银码头”,汉口为“船码头"。有些城镇人烟稠密,商铺、作坊林立,百货聚集。
新兴市镇的发展更为突出。杭州府所属农村市镇,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前后为53个,1775 年(乾隆四十年)前后增加到86个。苏州府吴江县的盛泽镇、广东的佛山镇、江西的景德镇、湖北的汉口镇等,已发展为人口众多、商业繁荣的大城市。
清朝前期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巩固、疆域版图最终稳定的关键时期。
此时由于国家政局基本稳定,疆域统一,不仅为边疆开发提供了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也为内地大量人口迁徙边疆创造了有利条件。清朝的边疆开发,是中原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
清朝对边疆开发大致实行了三种不同政策:
一是在西北边疆地区实行积极的开发政策。主要以多种屯田形式的土地开发为主。屯田形式主要有军屯、民屯、遣屯、回屯等。
军屯,也称"兵屯",是由驻防各地的绿营兵和部分八旗兵进行的屯田。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新疆平定之后,一部分索伦官兵及其眷属被调迁驻伊犁,组建了2000多人的索伦营,戍守新疆的伊犁霍尔果斯河畔。
乾隆二十九年(1764),又抽调锡伯族官兵1000余人,连同家属共3000余人,驻防新疆伊犁。
民屯有两种:一是由陕甘一带迁来的汉、回族百姓进行的屯田;另一种是“回屯”,即由政府组织维吾尔族民众进行的屯田。
“遣屯”,又称犯屯、“流屯”,是指内地罪犯流放到新疆后进行的屯田。屯犯可以随带家属,在疆落户,转为民屯。
清代新疆的屯田东起哈密的塔勒纳沁,西至南疆的喀什噶尔,南抵昆仑山麓的和田,北到额尔齐斯河以北的阿勒泰,屯区遍布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周围的绿洲。
二是在蒙古、东北、西南地区实行的是封禁政策。清朝统一后,随着中原地区人口的急剧膨胀而向周边地区流动扩散,大量人口流向边疆地区,这一方面给边疆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力的同时,也在另一方面带来了土地纠纷和民族冲突等问题。
为避免矛盾激化,最初清政府在上述地区实行了封禁政策。在乾隆朝,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禁止边疆开发的法令,限制流民出边。“其开垦地亩及典种之民人,交该地方官从重治罪,递回原籍。”封禁政策暂时遏制了大批内地人口流入这些地区,也阻碍了这些地区的开发。
三是在西藏地区实行的保守封闭政策。由于西藏地区在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等方面有别于内地,故清朝在西藏地区的政策主要是强调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开发则是次要的。正如乾隆所说:“西藏乃极边之地,非内地可比,其生计风俗,自当听其相沿旧习,毋庸代为经理。”此外,清政府在台琼(即台湾和海南岛)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
人口流动是指人口在一定时空间的聚散和变动。清乾隆年间的人口流动呈现出全国性、普遍化潮流,其数量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人口流动的基本趋向是由内地向边疆地区流动。
大量移民的出现与清代中国人口增长所产生的压力密切相关,人口增长是促使人口流动的重要原因。清初,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人口开始逐渐回升,至乾隆四十四年(1779),人口总数超过2亿,乾隆五十九年(1794),人口总数超过3亿。
自然灾害也是内地人口流向边疆地域的一个重要因素。经过数千年的开发垦殖,又屡经战乱,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自然灾害频发。此外,自然灾害频发也是迫使清政府不断打开封禁地区大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的经济结构决定了移民大部分所从事的是农业,但不仅限于农业。他们带来了内地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具,使得边疆农业很快形成规模。
人口的流动还成为社会文化的载体。随着移民的不断流动,内地的行政制度、文化传统、社会习俗也在边疆地区传播开来。
不同的文化在磨合中最终得到融合,一方面,移民要学会适应边疆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又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着边疆地区的社会风貌。原来只以畜牧业为生的蒙古地区,汉族移民大量涌入后,很快成为一个农业、牧业、手工业、商业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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