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近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构建五大体系。
其中,在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方面,《意见》指出,拓宽青年群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专项促进计划,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普遍搭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平台。贯穿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乡村振兴、青年见习实习等专项计划。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大学生等关爱工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衔接服务,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庭合力促就业机制。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健全政校企合作机制,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和“直通车”招聘模式,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退出条件,完善“基本服务+特定帮扶+急难救助”三位一体精准就业援助体系。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业支持,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加大创业群体支持力度。实施“创业齐鲁”行动,精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推广“创贷+商贷”组合模式。提升各类创业载体管理水平,支持创业街区等新平台建设。强化创业导师指导作用,探索推出“创业风险险”等试点服务事项。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展数字就业行动,做好数字转型中的岗位挖潜、技能训练、职业转换。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实施银发经济发展和银发人力资源开发助力行动,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
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山东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规划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育山东特色专项职业能力品牌。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有序推进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评价服务供给。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落实相关表彰奖励政策。开展新时代就业观培育工程,将职业启蒙、认知、体验、生涯教育融入青少年培养全程。
建立教育、培训和就业统筹机制。动态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将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高校就业工作实行“红黄绿”亮灯分类提醒,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实施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探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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