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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保靖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叠加效能,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融合,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多重成效,共移送“执转破”案件4件,移送成功率100%,其中2家企业依法宣布破产,化解执行案件35件,涉案执行标的5645万余元。

坚持理念融合,推动执破程序双向互促

树牢“执破融合”理念,引导执行法官立足“执破融合”工作,在执行工作过程中树立破产思维,做到“应移尽移、当破则破”,消除执行法官“不愿转”、破产法官“不愿接”的思想。

坚持资源融合,发挥1+1+1>3协同效益

加强内部协助配合,打通专业、团队、数据壁垒,整合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力量,建立跨部门、跨职能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员额法官组成的“执破融合”审判法庭,明确分工,立审执协同、执行与破产协同,专门负责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办理,实现执破程序无缝衔接。

坚持服务融合,高效清除“僵尸企业”

加强执转破案件的受理力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进“简案速破”,全面压缩弹性期间,串联合并程序,消除执破融合“中梗阻”,有效助力危困企业救助、市场主体重整、僵尸企业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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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施大钰

编辑:李笑阳

一审:施大钰

二审:李景杰

三审:王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