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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曼哈顿长大:伍迪·艾伦幽默故事集》,[美]伍迪·艾伦 著,陈正宇 译,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感到快乐很难,所幸还有伍迪·艾伦。

这里有18篇幽默狂想的"文学脱口秀",调侃婚姻、中产、焦虑、好莱坞、审美标准、死亡等话题。这些快感缺失的艾伦式主人公,向你展示他们眼中可笑又可怜的世界,尽管他们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却无法处理日常生活的荒谬。

最后一篇60页长的自传体小说《在曼哈顿长大》,交织着浪漫、感伤与疑惑不解,那是在这个"为了让他一辈子都搞不明白而专门设计的世界"上的又一个矛盾之谜。

"如果你想随性一读并被逗乐,短暂离开糟糕现实,那么这本书是一道甜点,如我之前的作品一样。"——伍迪·艾伦

如今我们比以往都更需要能逗人发笑的"小丑",有请伍迪·艾伦登场。

>>内文选读:

《在曼哈顿长大》(节选)

萨克斯结婚时太年轻、太匆忙,而且结婚的理由也不对。

也许有些人20岁结婚也过得挺好,但如果你脑中充满如入云端的幻想,现实会让你饱受摧残。新娘才17岁,但也已比他成熟。格拉迪丝是一个长相甜美的红发女孩,聪明而稳重,渴望开始新的生活。没有人知道她为何如此着急,但胸怀艺术抱负的萨克斯带着他缤纷的幻想出现了,两人突然就有了火花。或者,只是他们自以为看到了火花。在拿到高中毕业证书的两周后,格拉迪丝·希尔维格莱德把自己那听上去傻里傻气的名字改成了格拉迪丝·萨克斯。她的新婚丈夫杰里,在给了父母一个告别的拥抱后,便匆忙离开,一头扎进了婚姻里。而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周的美好,之后他们的泰坦尼克号便开始进水,缓缓驶向沉没。

萨克斯在弗拉特布什长大,他们家由几个暗淡的矩形房间组成,位于一栋十层红砖公寓楼的一层。公寓楼以伊桑·艾伦这位爱国者命名。鉴于它污浊的外墙、暗淡的大厅,以及酗酒的管理员,萨克斯觉得"贝内迪克特·阿诺德"这个名字更适合它。萨克斯的父母是犹太人,但他们只会选择性地遵守教规。他的父亲莫里斯,在外吃培根和猪肉,在家却严格教导儿子,说正是上帝花了六天时间创造了这个世界。萨克斯打趣说,如果上帝能多花点时间,世界不至于是现在这个样子。在他父母看来,他的幽默感属于一种天生缺陷。他的母亲露丝,是一位把发牢骚升华成了一门艺术的易怒女性。父母二人吵起架来不眠不休、震天动地,辛辣恶毒到萨克斯曾和朋友们开玩笑,说毕加索那幅《格尔尼卡》的灵感就来自他们。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搬出去,穿过那座横跨东河的大桥,去曼哈顿岛上生活。自从儿时在电影里见过地道的纽约人是怎么生活的,他便爱上了曼哈顿。和另外七千万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长大并涌入电影宫殿逃避痛苦的美国人一样,萨克斯的启蒙也来自好莱坞的胶片童话。因此,他幻想中的曼哈顿,并不是真实的曼哈顿,而是由米高梅、派拉蒙、福克斯和华纳兄弟虚构出来的。

萨克斯的父亲是霍华德服装店的一名裁缝,也就是说,他是那些拿着白色细粉笔的坏脾气侏儒中的一员,被人使唤给袖口的长度做标记,或者给一个硬说自己穿32码的大胖子把裤子加宽。莫里斯·萨克斯轻蔑地把自己的工作比作老鼠药,并到处和人说,只要能抓住机会,他必定能在商界大展宏图。只不过他最终还是困在他的顶针里。他的妻子露丝,一个看上去仿佛会骑着扫帚飞行、从始至终毫无魅力的女人,不得不接受丈夫每周只赚40块钱的事实,但她似乎很乐意在家庭聚会上向人证明他将一辈子一事无成。他们早熟的儿子杰里,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和属于自己的凯瑟琳·赫本或卡罗尔·隆巴德一起生活在曼哈顿的时髦公寓里。他爱上的是《费城故事》里的凯瑟琳·赫本,虽然特雷西住在费城而非曼哈顿,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梦想。曼哈顿象征的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便是在费城也一样,他渴望拥有那样的生活。他和格拉迪丝说,自己要从大学退学,他的夙愿是写剧本。她认为他的梦想可行且浪漫,这两个十来岁的孩子谈了一年恋爱后,确信爱情能战胜一切,于是携手登上了泰坦尼克号,从弗拉特布什启航,驶向了婚姻的冰山。

萨克斯在一家戏剧演出代理公司的收发室上班,格拉迪丝白天在一家房产中介工作,晚上去城市学院上学,为当老师做准备。萨克斯常常写作到半夜,努力向自己的偶像们看齐:契诃夫、萧伯纳,以及伟大的尤金·奥尼尔。从在收发室工作,到有一天能写出《长夜漫漫路迢迢》或《卖花女》这样的作品,真可谓是长夜漫漫路迢迢,但他并不是为了商业上的成功,这一点精神可嘉。就像滋养他的那些电影里上演的,他和格拉迪丝一开始会很辛苦,但在克服了一些严峻中不乏诙谐的问题后,他们会对困难一笑而过。在影片的结尾,我们的主人公会写出一部在百老汇大获成功的剧作,夫妻二人最终搬进了位于公园大道的一间配有白色电话的顶层公寓。好吧,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他们实际住的公寓,自然和上东区的豪华复式房毫不沾边,那是汤普森街上一个不带电梯的拥挤单间。房间倒是温馨,富有艺术气息,且位于格林尼治村内。对于一位初出茅庐的艺术家和他年轻的妻子来说,未来是可期的,只有一个问题:他们之间的化学反应很糟糕。他高中时化学就没有及格过,如今再次成了他的麻烦。首先,他们常常意见不合,而最微不足道的烦恼,最后都会演变成咆哮和眼泪。提高嗓门的倒不是萨克斯,而是格拉迪丝,她的脾气就像所有红头发的人一样火爆。平心而论,当格拉迪丝想和一位作家步入婚姻时,她并未料到对方会是一个喜怒无常、沉迷于工作、长期抑郁厌世的人,而且她觉得他真的太他妈的看重性生活了。他们在婚前曾有过一定的亲密接触,而她总会友好地配合,尽管她的欲望远不如他那么强烈。他曾天真地以为,在他们结婚后,真正的好戏才会上演。可他逐渐意识到,做爱这件事对她来说优先级别并不高,法定的一纸婚约并不会让她变成他想象中那个欲火焚身的杂技演员。但卧室并非他们唯一的战场。无论萨克斯如何尝试,他都无法对格拉迪丝的朋友以及他们庸俗的追求感兴趣,比如当老师、生儿育女,以及买一个窑炉。而她,对那些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人事物——爵士乐、奥格登·纳什、瑞典电影,则假装不出任何热情。她分享的趣事石沉大海,他展现的幽默了无回音。可他们约会那年,从未发现过这些问题。也许,那时他们只是两个不谙世事的学生,急于离开家,渴望掌控自己的人生,于是对亮起的红灯视而不见。他母亲曾告诫他别这么早结婚,希望他能念完布鲁克林学院,成为一名药剂师。她不像儿子那样酷爱读书,也分不清他奉为神明的那些人——契诃夫也好,奥尼尔也罢。她希望儿子能追随雷克索先生和沃尔格林先生的脚步。她对格拉迪丝没有任何意见,认为格拉迪丝是一个友好、懂事且踏实的女孩。"所以她何苦要急着结婚?"她说,"特别是和一个一事无成的辍学生。"

新娘的父母也曾对结婚一事极力劝阻,但在萨克斯把一篇讽刺小品卖给一家歌舞表演团,并在《提示》杂志上收获好评后,他们觉得格拉迪丝的选择也许不无道理。最初的两年时光悄然溜走,由于他既要上班又要写作,而她在工作之余还得上夜校,命运仁慈地只给两人留了有限的时间彼此争吵。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如同初识时那样相拥而笑的快乐日子,但这些时光并不足以抵消彼此间的争执。任何平庸的电影、剧作或食物都能令她感到津津有味,而这令他不适,他觉得这是缺乏鉴赏力的表现。她则认为他太挑剔了,一箩筐的身心疾病惹人讨厌。有一次,他忍不住发脾气,称她为"低智商俱乐部成员",起因是他不得不向她解释《纽约客》上的一幅漫画为什么好笑,后来他懊悔不已,甚至无法继续写作,于是又给她买了玫瑰花以弥补过错。那时他已经找了一个给早间电视节目写时评笑话的工作,他虽然厌恶,但这份工作能让他逃离收发室,并且报酬颇丰。之后又传来喜讯,他的一部剧作被选中在外百老汇剧院上演。他带格拉迪丝去托茨肖尔餐厅庆祝,那是一家他久闻大名但从未去过的餐厅。领班扫了他们一眼,便把他们打发到了西伯利亚就座。他们在那里享用了一顿美好的晚餐,走的时候,他给了侍者双倍的小费,他还给了领班、衣帽寄存处的女孩以及门童远超出标准的小费。他宁愿死,也不愿因为小费太少而出错。在托茨肖尔餐厅,他们聊到了或许可以去看看婚姻咨询师这个话题,两人都认为这值得考虑,但却从未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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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迪·艾伦(Woody Allen):美国导演、编剧、演员、作家,参与制作超过50部影片。他1935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曾是一名脱口秀演员。他也是一个狂热的爵士乐爱好者和体育迷。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很遗憾自己从未拍出一部伟大的电影,尽管他仍在努力。

《在曼哈顿长大》是他时隔15年的小说集。

作者:伍迪·艾伦

文:伍迪·艾伦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