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医通”商标在先使用方(目前尚未注册成功):
云南合道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起,先后注册了“滇医通”微信公众号、“滇医通”微信小程序、“滇医通课堂”微信小程序,并与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展开合作,建设昆明市公立医院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滇医通”。
尽管云南合道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次申请“滇医通”商标却被驳回,但经过多年宣传使用,“滇医通”已然成为昆明市民看病就医预约挂号时常用的平台,在市场上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也被众多相关公众所熟知,是云南地区在医疗服务领域极具代表性的线上服务平台之一。
“滇医通”后使用方(已注册该名称营业执照):
2020年11月19日,滇医通医疗信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成立后,该公司不仅以“滇医通”为字号,还以相同的形式去开发、运营线上医疗中介“滇医通”服务平台,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多处标识“滇医通”字样,试图营造出与正版“滇医通”平台高度相似的表象,误导公众。
不仅如此,其平台还直接链接正版“滇医通”平台,用户点击“官方挂号”后,便能实时跳转至正版“滇医通”平台,这种未经授权的操作,很容易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滇医通医疗信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及其所提供的服务,与云南合道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正版“滇医通”存在特定的关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云南合道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滇医通”虽然进行过多次注册,但仍未取得商标权,那滇医通医疗信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的一系列行为涉嫌侵权吗?
云南合道康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选择向昆明市中院提起诉讼,昆明市中院认为,合道康成公司所主张的线上医疗中介服务,经过长期、持续的使用、宣传和推广,已然具有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知名服务。而滇医通医疗信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终,云南省高院作出判决,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登报声明、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这一判决也彰显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受法律保护,尽管有些商标可能并未注册成功,但擅自模仿也会涉嫌构成侵权。相关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避免侵权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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