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来,花都天气持续干燥无雨,天气预报显示,到1月初仍然没有下雨的迹象,全区森林防火安全面临严峻形势。各镇街、各部门积极落实防范举措,织密织实防火安全网,防患于未“燃”,共护花都林业绿色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区封山 严防山火
日前,区森防办制定《广州市花都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十七条措施》,要求:
严格实施封山
01
从12月22日晚上21时起,全区执行封山令,所有进山入林的入口全部封闭,并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具体解封以森林防灭火形势缓和为止)。
暂停林内活动
02
所有林内、林边各类作业活动全部暂停,特别是林内养蜂、林地施工、绿美提升等林间作业人员全部撤离林区。
暂停林内旅游
03
停止一切林区内的旅游活动,包括七溪地、天龙溪、高百丈等林内景区。
为全力确保花都在森林防灭火特殊防护期内安全稳定,所有镇街分管应急的领导,应急管理局、市规自局花都区分局春节前禁止休假,元旦前应急管理局、市规自局花都区分局全员上班。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市民群众该如何做?
森林防火需全民参与
齐抓共管,从我做起
做好森林防火
要牢记”十不准“
这些行为引发山火要坐牢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开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有如下规定:
1.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对放火罪和失火罪作出的刑责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万一发现火情
要迅速拨打火警: 119
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图文:姚日文 谢继文 陈琳 通讯员 刘德豪
编辑:花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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