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一封内容令人哭笑不得的《承诺书》,成为今日份热点。细说事情经过,在两天前的12月23日,位于广东省梅州市的水寨中学组织开展“珍惜生命”主题班会。这原本是好事一桩,谁曾想校方的动机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竟在班会上现场要求学生们签订内容如下的“不自杀承诺书”:
“我将永远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珍惜生活。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理由,我都不会放弃生命!在人生道路上,保持乐观的态度,去奋斗!去拼搏!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显然,这场打着“珍爱生命”幌子的所谓主题班会,本质上是校方“精心谋划”的一场“甩锅”大会,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加上一层保护,来和未来不确定的学生自杀事件撇清干系。当然,精心谋划要加上引号,因为这拙劣的操作笨得着实有些天真可爱。由于高中生们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方负有对在校学生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可本该“浓眉大眼”的校方,却“贼眉鼠眼”地半哄半骗让处于自己监管之下的学生,去签署一份不受法律和道德支持的《承诺书》,这就纯属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达不到预期中撇清干系的目的,还暴露了校方领导既没有担当,也缺少法律常识。
这种情况下,即便学生配合学校要求,签了《承诺书》,日后也真如校方预料发生了万分之一的意外,显然学校也并不能事不关己地全身而退。这种脑袋一热的决定,想不上热搜都难,换作任何学生家长都会极为愤慨,毕竟还没出事儿呢,校方领导就已经“未雨绸缪”想办法甩锅,如若果真孩子在校期间出点什么意外,还不知道学校又得是个何种事不关己的做派,把自己的孩子交给这样领导来监管,怎么能放得了心?事情传播的极为迅速,属地教育局的处理也同样迅速,在事件于网络发酵的同一天,五华县教育局就发布了处理决定,责令涉事学校收回并作废已签署的《承诺书》,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说明。
在年终搞这么一档子事儿出来,显然学校领导今年的年终评优就别想了。当然,校方犯了错,处理完也就暂告一段落了,但该事件的关注点却不能本末倒置。对于该事件,很多关注的人,都把精力放在了批判校方推诿责任上,但实际上,这件事真正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如何来保障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其实,校方犯相爱如此低级错误,也揭示出了一个客观现实,那便是,很多学校其实在应对学生身心健康问题方面是束手无策的。
强调一下,这并不是为本事件的学校开脱,我们要认识到,学校的主责是教学,因为这是关乎校方领导、教师绩效考核的最大评价指标。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学校得在保障好主业的前提下,才会把校方的资源,投入到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中去。但是,存在于我国欠发达区域的广大学校,显然是连教学的主业尚不能很好完成,至于保障学生身心这种更为高级的业务,大概率是心力交瘁。显然,在此次事件里的校方,作为直接责任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从个人的观点,处理完校方的不负责任,其实只是对这次事件进行治标。更为根本的问题是,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校方的资源投入,也要完善校方的监管体系建设,让校方真正有能力承担起对学生身心健康的监管责任,而非在这种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去走投机取巧的歪门邪路。但是,处理一次校方的负面舆情,县教育局出面处理就足够了,但是处理强化学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能力的大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县教育局能够应付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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