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孩子往往是矛盾发生的焦点,甚至有人还做出藏匿孩子等出格的行为。
近日就有这么一则案例。浙江男子周某与女子陈某宵曾是一对夫妻,2022年5月经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调解书确认,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3岁大的女儿,由陈某宵负责抚养教育。但离婚仅仅十多天后,周某私自将女儿带离温州藏匿,时间长达7个半月,导致前妻陈某宵无法对女儿进行抚养教育。
擅自违背调解、判决,私自藏匿孩子该承担何种责任?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表示,由于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调解书生效,当事人就必须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但本罪的适用应循序渐进,应当先对当事人予以督促,督促不成可执行罚款,若再无法达成目的才应谨慎适用刑罚处罚。
此外,若是在分居或离婚期间,孩子抚养权尚未决定归属,此时藏匿孩子不让另一方探望,,对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均会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系家庭暴力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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