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紧紧围绕“十四五”全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目标,积极筹措和整合资金30.92亿元,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努力实现自然资源部下达广西的980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为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提出矿山生态修复应遵循的方针原则,更大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投资潜力和积极性。
在工程修复方面,该厅充分发挥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引领作用,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先后聚合资金29.92亿元,组织实施了1个山水工程、1个国家示范工程和2个批次13个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在此基础上,2024年自治区财政支持1亿元,持续为矿山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巩固提升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为提升生态修复的质量和效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创新项目策划模式,打破传统县级行政区划限制,采用市级统筹申报的方式,以“三区两线”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为重点,以修复单元为单位,对自然生态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统筹考虑,更加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推进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和工程修复三种修复方式协同推进,广西将如期完成9800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既定目标任务,为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做出积极贡献。(记者唐广生通 讯员江凡、王显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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