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特别提到,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在此之前,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将该城市的一些路侧停车位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出让。

11月21日,贵州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毕节市七星关区路侧停车位项目特许经营成交公示》(下称“成交公示”)称,毕节七星关兴源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源公司”)以人民币壹亿壹仟零叁拾壹万柒仟元整(¥110317000.00元)的总价,中标毕节市七星关区路侧停车位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成交公示同时显示,该成交项目标的服务范围,共计3356个车位,主要包括毕节市七星关区朱家湾路、洪南路瑞丰新城段、碧阳大道、学院路-东站至德沟路口等路内划线停车位 61处。

记者随后查询《毕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现,当地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7:00-22:00,小型车1小时之内4元/次,之后每增加1小时收费1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兴源公司由毕节市润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则持有毕节市润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换言之,兴源公司的股权,由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间接全资持有。

伴随着国家发改委上述通知的出台,七星关区的路侧停车位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是否会受到影响?

记者致电七星关区委宣传部,对方在对记者的问题登记后表示,会适时做出回复。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尚未获得相应回复。

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科是该区负责停车场管理的主要机构,该科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复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要求对路侧停车位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做出相应变更的通知。

除了毕节市,贵阳市也曾在今年12月20日发布该市19148个市内道路停车泊位的特许经营权合作经营项目,目前该项目仍在招投标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下称“新阳光公司”)。

12月26日下午,新阳光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在看到国家发改委于12月24日发布的通知后,就将此信息反馈给了项目招标人。不过项目招标人的回复是,项目已经在当地发改委、交通局备案审批,相关的(招投标)手续都已经办好了。因此,暂时不会叫停该项目特许经营权合作经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还有一些城市,则将路侧停车位与公共停车位打包发布。

四川省泸州市的泸县就曾将该县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2331个,主城区17个停车场泊位1290个,县级机关部门停车泊位952个,19个乡镇城镇规划区路内停车泊位(场位)数量28490个等符合规划要求的停车泊位数量共计33063个停车位的未来30年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及管理等特许经营权整体打包招标。

福建省大田县则将该县3584个道路内停车泊位、939个道路外停车泊位整体打包为4523个公共停车泊位,以195591100元的预算价,转让其20年的特许经营权。

国家发改委的上述通知中,并未对这种将路侧停车位与路外停车泊位打包转让特许经营权的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直以来,关于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便受到较多关注。

今年4月就有宣城市民曾在该市市长信箱对此问题表示过质疑。宣城市城管执法局随后回复称,宣城市为缓解市区停车压力,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研究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服务外包”的原则,对市区部分道路停车实施收费管理,通过经济杠杆调节车辆分流,提高公共泊位周转率,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备停车管理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公共泊位租金按年上缴市财政账户,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用于市区停车设施建设。通过近年来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等措施,市区部分路段停车状况明显改善。”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在该回复中称。

河南省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王建国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既然国家发改委已经针对路侧停车位的特许经营权问题出台了通知,地方的“小法规”就得服从国家的“大法规”,如果通知中明确了时间,则意味着该时间以后,不允许再出现相应行为,如果没有明确(时间),则之前已经出现的相应行为,就需要地方与国家层面协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