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解放军军事法院是我国在军中设立的管辖包含解放军和武警的最高级别军事法院,由军委政法委直接管辖,并列在总政治部建制下,在业务上还要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的业务指导。

而在解放军军事法院之下,根据独立的军兵种部队、大军区、武警等类别,又设立了相对应的第二级军事法院,比如军种部队的军事法院、大军区的军事法院、武警的军事法院等。

在这二级军事法院中,要说下辖数量最多的三级军事法院当属于大军区军事法院这一类别,因为七大军区军事法院根据大军区所管辖的省级辖区而设立对应的省级军事法院,每个大军区军事法院至少都有2个及以上的省级军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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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来算,按理说七大军区军事法院应该管辖有34个省份的军事法院。

可事实并非如此。

仍然有极少部分的省份,并没有单独的军事法院。

能保持完整省级辖区军事法院的大军区,只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

其中沈阳军区主要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外加内蒙古东部三盟一市的防务,但内蒙主体防务归属北京军区,这里暂就不把它列入沈阳军区之列。

基于此,沈阳军区军事法院就下设了沈阳军区吉林军事法院、沈阳军区黑龙江军事法院这两个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之所以没有针对辽宁省设立一个“沈阳军区辽宁军事法院”,主要是因为沈阳军区驻地就在辽宁省,沈阳军区军事法院有专门的沈阳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如果再设“沈阳军区辽宁军事法院”就显得重复。

包括其他大军区也是一样,只要是大军区驻地所在的省份,都不会有独立的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而是以大军区直属军事法院代替。

所以,沈阳军区吉林军事法院、黑龙江军事法院、直属军事法院,这三个法院都是沈阳军区军事法院管辖的3个基层军事法院,皆属于副师级单位。

再说北京军区,辖区范围包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共五个省区市,还是按照大军区驻地所在的省份不设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而是由直属军事法院代替的原则,所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就管辖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天津军事法院、河北军事法院、内蒙古军事法院、山西军事法院共5家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

最后说济南军区,管辖山东、河南两个省份,仍是按照大军区驻地所在的省份不设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的原则,济南军区军事法院只下辖济南军区直属军事法院、河南军事法院共2家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属于七大军区军事法院中下辖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数量最少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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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空缺的省级辖区军事法院的大军区,有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

其中南京军区是空缺省级层面军事法院数量最多的一个大军区。

南京军区管理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台湾共七省市的防务,包含南京军区所在的江苏省所设立的是南京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在内,还有南京军区上海军事法院、浙江军事法院、安徽军事法院、福建军事法院共5个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

唯独少了江西省台湾省的军事法院。对于台湾省来说,好理解,毕竟现阶段宝岛只是名义上归属南京军区管辖,实际上处于分治的一种状态,暂时无法在岛内执行军事司法权限。

至于说江西省为何没有南京军区江西军事法院,真实原因暂不得知,或许是因为作战部队驻扎太少的缘故,要知道海军系统的东海舰队驻地在浙江宁波;空军系统的上海和福州基地也不在江西;陆军系统的1集团军、12集团军和31集团军驻地更不在江西。

对于广州军区军事法院来说,唯一缺少的是驻澳部队的军事法院。

广州军区管辖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香港、澳门共7个省区的防务,还是按原则广州军区驻地的广东省没有专门的广州军区广东军事法院,而是称为广州军区直属军事法院,然后外加广州军区湖北军事法院、湖南军事法院、广西军事法院、海南军事法院。

比较特殊的是港澳两个特区,由于驻港部队和驻澳部队直属于军委,由广州军区代管,所以驻港部队的军事法院并不冠以广州军区的头衔,直接称为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军事法院,但它还是跟广州军区广西军事法院等其他省份的军事法院一样,列入广州军区军事法院建制下。

有了驻港部队军事法院,为何不再设驻澳部队军事法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驻澳部队规模太小的缘故。所以,广州军区军事法院就只下辖了6个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

成都军区军事法院也是缺少一个省份的基层军事法院,就是贵州的。

成都军区管辖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共5省区市的防务,包含成都军区驻地所在的四川省设立的成都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在内,成都军区军事法院还管辖有成都军区云南军事法院、重庆军事法院、西藏军事法院共4家省级层面的基层军事法院。

唯独在贵州省没有成都军区贵州军事法院,可能还是因为贵州省没有太多的作战部队,毕竟成都军区的陆军系统13集团军驻扎在重庆、14集团军驻扎在云南;西藏有驻扎的野战性质的西藏军区部队,成都军区空军系统的昆明基地也是在云南,似乎都跟贵州省没有多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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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特殊的是兰州军区,不仅少了一个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还出现一个省份有2个军事法院,并且又代管了2个总装备部下辖部门的军事法院。

兰州军区管辖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共五省区的防务,还是按惯例,兰州军区所在的甘肃省没有专门的兰州军区甘肃军事法院,而是称呼为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外加兰州军区陕西军事法院、青海军事法院、新疆军事法院。

宁夏身处内陆,没有海陆空三军部队大规模驻扎,所以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就没有专门在宁夏设立兰州军区宁夏军事法院。

另外,兰州军区下辖的新疆军区也是一个陆军系统的野战部队,新疆军区还下属一个跟集团军地位平齐的正军级的南疆军区,所以在南疆还设了一个兰州军区新疆军事法院南疆分院,它和兰州军区直属军事法院、兰州军区陕西军事法院等省级层面的军事法院一样,同在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序列。

最关键的是,兰州军区军事法院还有其他大军区军事法院没有的总装系统的军事法院。

隶属于总装备部的解放军第二十试验训练基地(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解放军第二十一试验训练基地(中国核试验基地)都设立军事法院,可总装备部并没有独立的军事法院,它自身还在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的业务范围内。

鉴于解放军第二十试验训练基地驻地在甘肃、解放军第二十一试验训练基地驻地在新疆,都在兰州军区辖区内,所以解放军第二十试验训练基地军事法院、解放军第二十一试验训练基地军事法院也位列兰州军区军事法院的建制下。

这样一来,兰州军区军事法院就有7个基层军事法院,是七大军区下辖数量最多的大军区军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