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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真的都很有钱。他们希望中国人可以去美国,非常欢迎。到那里之后你们可以领高薪,住大房,锦衣玉食。你们随时都能写信给朋友,寄钱给他们,我们会负责把东西安全送到。美国是个好国家,没有大官或兵卒的欺压。人人平等,大人物没有比小人物了不起。现在那里已经有很多中国人了,你们到那里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中国的神也在那里,也有我们公司的仲介人员。别害怕,你们会很幸运。”
清末一张被翻译成中文的传单内容,由香港某家中介公司张贴于广州地区。
那些中国人以为在加州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充满希望,种种“一夜致富”的故事让他们冲昏了头,但没有人事先提醒他们:从广东前往金山的路上危机四伏。对于那些天真的广东人来说,他们会遇到的第一个危机也许是最可怕的,而且在离开家乡几英里后,就会在繁忙的港市广州找上他们。
1、诱骗“猪仔”
所谓coolie,其实就是中文里面的“苦力”一词,指做苦工的人。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常常聘他们当家事帮手或者找他们来打零工。可是到了道光末年(一八四○年代),“苦力”一词的内涵已经有所改变:当时欧洲大资本家在南美与加勒比海地区经营的殖民庄园,普遍有人手不足的问题,于是在一些无良中国中介商的推波助澜之下(这些中介商就是所谓的“牙人”(crimp)),许多亚洲奴工纷纷签下卖身契,自此成为非洲奴工的替代人力。
这种人口贩运的勾当在沿岸的港市如厦门、澳门、香港与广州最为常见。经过清廷彻查之后,此类行径虽在同治、光绪年间(一八七○年代)遭政府严禁,但据估计已经有七十五万中国人遭哄骗或绑架,被卖掉当奴隶,而这也就是我们后来所谓的“苦力”交易。
缺人时,这些中国的“牙人”有各种手段可以帮忙解决问题。他们的目标包括欠下一屁股债的人、参与敌对宗族之间械斗后被捕的囚犯,还有不想被饿死的人,他们都很好骗,但最容易上当的莫过于那些刚从农村来到沿岸大城的天真小伙子。他们把人骗进茶馆,说一些中国人到海外致富的故事来灌迷汤,让人就此签下前往南美工作的卖身契。若是哄骗不成,牙人就直接动手绑人,就像某位英国领事所观察到的,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任何人离家后“都有被绑架的风险,牙人往往以欠债或犯罪为借口,把人带走后卖为苦力,牟取暴利,那些人被运往海外,从此音讯全无”。
一旦落入苦力交易的商人手里,任何人都几乎不可能逃脱。苦力会被囚禁在一种叫做“巴腊坑”(中文译名是“卖人行”)的奴隶收容所,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猪仔馆”,总之就是一个脏污不堪的地方,很容易染病。就是因为这种人口贩运的买卖很肮脏,所以才会被戏称为“买卖猪仔”。
澳门有间猪仔馆因为呼救的声音实在太嘈杂,所以牙人用敲锣与放鞭炮烟火的方式来把声音压下去。厦门的猪仔馆则是会把抓来的人脱光,在他们的胸膛盖上字母印记,代表会被卖到哪里去,例如P就是秘鲁(Peru),S就是夏威夷的三明治群岛(Sandwich Islands),然后全都赶到船上去,锁在竹笼里或链在柱子上。与当年非洲黑奴的交易一样,船上如果能够挤进愈多的苦力,牙人每一趟船的利润就愈高。当年黑奴在非洲海岸被绑架、拘禁的过程中,其中大约会有百分之十五到三十死掉,后来到了横越大西洋的航程上,又会有百分之十到十五送命。至于十九世纪中叶的苦力,他们在被运送前往目的地时的死亡率也是介于百分之十五到四十五之间。
同治十二、十三年(一八七三、七四),清廷曾派官员前往南美了解这些苦力的惨况,调查的结果令人震惊无比。
清廷派官员前往古巴调查苦力问题,最后促使中国与西班牙政府于光绪三年(一八七七)签订《会订古巴华工条款》,借此正式终结苦力交易,至于派代表前往秘鲁后也让中、秘两国签订一连串条约,保障秘鲁华人移民的权利,以法律规定来禁绝华人人口贩运问题。
古巴蔗糖庄园的华人奴工每天被迫工作二十一个小时,每餐只能吃三根尚未成熟的香蕉,很多人没多久就因为饥饿与力竭而死。其他人虽然可以多撑几年,但身上留下了屡屡遭人鞭打的伤痕,也有人可能是因为曾经试图逃脱,而被打到残废,甚至肢体不全。自杀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人割喉或吞鸦片,也有人跳进水井自尽。
秘鲁的状况也很可怕。华人被卖到钦查群岛(Chincha Islands)去工作,因为当地盛产鸟粪,是出口到欧洲与北美的肥料。不幸的华人苦力来到这里之后必须在烈日之下工作,同时还要忍受鸟粪的恶臭。体力较弱、无法站立工作者,就跪在地上,负责把鸟粪里的小石头挑出来。跳海游水是他们能够逃离这种悲惨人生的唯一方式,所以岛上的海岸边都有人站哨。
所幸,绝大部分华人移工都有某些比较有责任感的掮客出面保护他们──这些掮客被称为“头家”(towkay)。从头家的所作所为来看,他们并不是什么大善人,重点还是透过剥削移工来牟利,但对于那些一心一意想移民、却不知前途险恶的华人,他们的确提供了相当程度的保护措施。在等待开往美国的船只时,华人移工透过头家的安排,住进香港与广州等港市的专属客栈。此外,在旗下移工于美国工作期间,这些头家会负责帮忙送信、汇款、传递消息给他们留在太平洋彼岸的亲人。
如果移工没有盘缠,没钱买船票,也可以赊帐。中国头家通常会预借相当于四十美元的金子给他们,收取大约百分之四到八的月息,最多分五年偿还。移工也可以选择打工偿债,某一段时间不拿工资,由雇主帮忙还钱。
2、第一批前往美国的华人
跨越太平洋的航程备极艰辛,而且险象环生。前往加州所需的航行时间每一趟都不相同,完全取决于天候状况,还有他们搭乘的是中式平底帆船、小型船只或者汽船。
在淘金热期间,从广州出发前往旧金山的航程往往需要四到八周,一趟航程所需花费则介于四十到六十美元之间。一八四八年以前,航行的状况本来就很差了,在淘金热潮开始后,船长与中国船东更是为了揽客而刻意压低票价,然后靠增加乘客人数来弥补差额。
每个乘客都必须自备铺盖,睡觉的地方是甲板下的木头铺位,上下两个铺位之间相隔仅43厘米。如果买的是最便宜的船票,乘客就必须与人共享铺位,连睡觉都得轮班。乘客通常吃不惯船上的食物,状况最糟时,东西甚至难吃到无法下咽,而且大家身上的体臭与货物的味道更是让人没有食欲。
“船上的食物和我以前吃的东西不一样,我根本不喜欢,”当年某位乘客曾说,“因为我不敢吃蛮夷提供的食物,差点在旧金山饿死。”
而且船上的疾病丛生:例如,咸丰四年(一八五四),在海上航行了八十天之后,自由号(Libertad)终于抵达旧金山,可是已经有一百八十名华人乘客死于热病或坏血病──占所有乘客的五分之一。船长常常命人把死尸丢下船,因此屡屡有中国旅客捐款集资,拿钱要求船长不要这么做,死者的尸骨才得以归返祖国。
第一批前往美国的中国人并未留下太多的记录,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他们和许多其他国家的移民一样,都是把美国当成跳板,希望有天能够衣锦还乡,在老家成为有身份地位的人。但他们绝大部分都没有返乡。对于某些一穷二白的华人移工来说,美国的确是能够帮他们“镀金”的地方,让他们赚了许多钱后回家,但为数更多的华人最终却归化为美国人──这些美国华人永远把家乡深藏在自己最珍贵的过往回忆中,但却在美国找到自己未来的路。
第一批前往“金山”的中国人,在汪洋大海上待了一两个月之后,终于抵达旧金山的码头,美国给他们的第一印象肯定是难以忘怀的。那些华人移工看到码头附近岸边停靠着几百艘空无一人的帆船,主人都是从中美洲来的淘金客,把船任意弃置,留待美国政府处理。
淘金热问世之前,旧金山是个到处是沙丘与山丘的荒凉地区。旧金山是西班牙人在一七六九年发现的,之后一直被当成军事要塞,大致上只有一间小教堂还有几间用杂草、蒲草搭成的小茅屋,将近有一世纪之久,都是文明人绝迹之处。到了一八四八年,沙加缅度河(Sacramento River)附近的萨特锯木厂(Sutter’s Mill)发现了黄金。
旧金山本来就是个很棒的天然海港,成千上万的淘金客借此便利在海边上岸,然后前往萨特锯木厂。第一批淘金客抵达时,因为码头之间并不相通,他们还必须用木板充当桥梁,但过没多久,码头之间就盖起一条条市街。从码头往内陆走可以看见数以百计的帆布帐篷与简陋木屋,泥土路只要一遇雨就会变成处处泥淖。居民在一坨坨烂泥上面铺满垃圾,就变成了人行道。有一条路面很不平稳的小路则是用一袋袋面粉、烟草箱子,甚至从钢琴拆下来的木板铺成的。为了兴建小木屋与商店,他们还把码头边那些开始腐烂的帆船拆掉当建材。
一八四八到一八五○年之间,旧金山从荒僻的小村落摇身一变,快速发展成一个人口大约相当于芝加哥,有高达三万人而且仍持续扩展的城镇。
到了一八五一年,数以千计的华人移工开始来到旧金山,它已经是全美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但美国东岸那些历史较为悠久的大城都散发着庄严可敬的气质,旧金山却压根不是那么一回事:
它就是一个喧嚣的边城,浮夸而野心勃勃,腐败而贪婪却一点也不以为耻。旧金山就像一个不想韬光养晦的暴发户,完全不在意自己浑身是罪。粗鲁的年轻人在街头四处游荡,挥金如土,反正金子再挖就有。旧金山的第一批两层楼建筑并非教堂、市政厅或法院,而是饭店与赌场,到了一八五三年该市已经有46间赌场、144间酒馆与357个卖酒的地方。
旧金山的发展速度快到令人头晕目眩,才几年光景那些淘金客就变成暴发户,从破烂棚屋搬进了皇宫般的豪宅,每一餐吃的都是装在金樽玉盘里的二十道菜肴。
3、淘金城镇的境遇
与许多淘金城镇一样,获得暴利的不光是淘金客,还有那些为他们提供重要用品与各种服务的人。做小生意也能赚大钱,而且这些人原本也都是淘金客,他们靠着贩售食物、装备与衣服而赚取庞大利润。每颗鸡蛋要价一美元,从一八四八年的一张物价表看来,一磅奶油可以卖到六美元,一双靴子一百美元。李维﹒史特劳斯(Levi Strauss)预见淘金客需要坚固耐用服装的商机,用帐篷的丹宁帆布布料制造出我们现在所谓的“牛仔裤”,最后发展出自己的服饰品牌帝国。就连那些帮忙做家务,例如洗衣服的人,也都赚了大钱。据某位淘金客的孙女回忆,当地有个浣衣妇身穿披巾,上面别着一支钻石胸针,“跟皇后的行头没两样”。
旧金山的女性居民少之又少。大多数的淘金客都是单身汉,或者是不愿把妻小带来这个荒僻的边城。在这个男女人口比例高达十几比一的城镇,大家光是听到有女性即将抵达的消息,就都会从酒馆、旅馆冲往码头,引发一阵骚动。在这方面,旧金山其实与整个加州没两样:根据当年的人口普查资料,百分之九十二的加州居民都是男性,其中九成一的年纪介于十五到四十四岁之间。某位前往加州拓荒的女性写道,“当年的盛况可以用‘母猪赛貂蝉’来形容。以我自己为例,即使在我最漂亮时也没有任何热烈追求我的仰慕者会称我为美女,但到了加州,却有四十英里外的男人翻山越岭,只为了见我一面。”
这人口结构无疑是妓院生意兴隆的最佳保证。某些很有生意手腕的旧金山妓女一晚可以索价一百美元──在美国其他地方,这笔钱已经可以用来买房子,相当于一般人整年的薪水。为了提高接客的效率,这些从事人类史上最古老行业的女人每天可说是马不停蹄,在一个个淘金营地之间奔波。
既然城里居民大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大家通常是选择以暴力手段来平息纷争。在旧金山,没有人会过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也没有官员会查核你的各种纪录,自然会让各路江湖好汉趋之若鹜,杀手、骗子、职业赌徒都群聚于此。
一八五○年之前,旧金山没有法院也没有警局,到了一八五三年加州政府才设了地政事务所。所以,只要遇到财物与土地纠纷,当地人不免都会用武力来解决,最后的赢家通常都是那些不介意动刀动枪与打架,或者对这方面比较在行的家伙。也因为旧金山居民都是一些和疾病、土匪、冰天雪地与荒漠搏斗过的死硬派,他们个性凶狠且野心勃勃,也难怪当地在一八五○年代初期平均每六天就会发生五桩凶杀案。
因为没有人民足以信赖的地方政府,旧金山也变得私刑充斥,常有人被公开处以绞刑,尤其是许多外国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状况下当了替死鬼。旧金山人在一八五一年成立了所谓的“保安委员会”,有一段时间都会把澳洲来的人当成各种刑案的嫌犯,一律将他们当成恶棍,只因澳洲是英国用来流放罪犯的地方。吊死嫌犯对于这些“保安委员”来说根本是小事一桩,而且他们压根不把当地人力有限的政府人员放在眼里,甚至曾经绑架胁持过某位加州最高法院法官。
不过,奇怪的是,旧金山也是一个思想非常进步的地方。在当地大行其道的并非只有罪犯与资本家,还有知识分子,因为吸引他们前往旧金山的不光是一夜致富的机会,还有浪漫的冒险精神。到了一八五三年,旧金山已经开了十几家报社,而且许多作家也在当地形塑出某种兴盛的次文化。它很快就变成全美国拥有最多大学毕业生的城市。
尽管刚开始只是个荒僻村落,但在短时间内就发展为美国西岸最有文化的地方,就连那些双手长满老茧、满面风霜的淘金客也会去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因为知识分子的到来,让旧金山培养出相当程度的包容力,居民喜欢任何有所不同的东西,但奇怪的是,在这包容的表面之下,却又潜藏着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甚至动刀动枪的可怕怒气。
所以说,第一波抵达美国西岸的华人移工所见识到的旧金山,是某种奇特的文化混合体:居民一方面贪婪又暴力,但也对新观念与新经验充满强烈好奇心。假使旧金山一开始并未排斥华人移工,也许是因为几乎每个旧金山人都是外地人。一八五三年时,旧金山有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是在外国出生,而且在这个人人见钱眼开的城市里,没有人在乎你的肤色,因为唯一重要的颜色似乎就只有金黄色。
4、淘金的岁月
与数以千计前往旧金山追求财富的他国人士一样,这些中国人也很快就前往金矿矿场出发。一八五○年代初期,加州的华人居民里大概有百分之八十五都投入了河边矿场的淘金工作。接下来的许多岁月里,他们在西部荒野四处奔走,有时候听到几百英里外有人发现了金矿,就会步行前往。他们原本带着丝质瓜皮帽或草帽,没多久就会换上牛仔帽,脚上的手工棉布鞋也会换成比较坚固的美式靴子。但除了蓝色棉袄与宽大长裤以外,他们身上还保留着某种清朝子民的传统特色:总是有一条乌黑的长辫在背后摇晃。
白天里,金矿矿工总是弯着腰在河边淘金。住处往往是粗陋的帐篷、茅屋、废弃的小木屋或者用剩余木料、踩扁的煤油罐草草搭建起来的棚屋。毫不令人意外的是,中国矿工总是独来独往,就像某位《旧金山先驱报》特派记者所说的,即使人数多达二、三十人,他们还是宁愿挤在一个“两三个美国人待在里面就没办法呼吸的狭小空间里”。
尽管如此,就如同十九世纪中叶作家约翰.大卫.伯思维克(J. D. Borthwick)造访某个华工金矿营地后所描述的,他们把环境维持得“洁净无比”。在目睹华工们就寝前的种种准备之后,他写道:“他们之中有很多人都会把自己梳洗一番,把头皮上长出的短发刮掉,或是把发辫编好”。
尽管时间紧凑,地方狭小,做的又几乎是疯子才会干的工作,许多华人仍然维持着严格的个人卫生标准──换成其他人,根本没有时间或精力顾及文明社会所要求的这些最起码的条件。
华工们的勤奋也是远近皆知的。“他们沉默寡言,温驯有礼,不会酗酒,”马克.吐温(Mark Twain, 早年曾在美国西部当记者)以赞叹的笔触写道。
“我们很少看到中国佬有骚乱的时候,至于偷懒的,更是没人目睹过。”
更让其他白人大感震惊的是华工们懂得利用物性来发挥巧劲,尤其擅长用长杆子挑重物。令《麦迪逊人日报》某位编辑感到大惑不解的是,有个华人矿工居然可以把一包米、两大卷毛毯、两个大桶子、几个沉重的挖矿工具、一个淘金槽全都用挑杆挑着,让所有的东西一边在身后摇摇晃晃,一边走下一条冲沟,于是在报上写道:“没人知道那中国佬为何有办法搬运那么沉重的东西,而且连吭都没吭一声。”
在加州淘金的华人矿工。淘金热期间,曾经有成千上万第一波华人移民前往美国,也就是他们所谓的“金山”,去追求财富。淘金热期间,偶尔会发生华人移工斗殴的事件。
1865年7月15日,两派人马在加州威弗维尔大打出手。有些华工纯粹是因为走运而发财,一天内之就找到足以花用一辈子的金子。有群华工找到一块重达四十磅的金块,他们明智地切成一块块,连同切割时掉下的金粉一起卖掉,一来是可以确保公平,大家都能拿到自己的那一份,二来则是因为不会引人觊觎。
两位华人矿工本来每天挣得的钱不会超过两美元,但却在偶然间发现了一块价值超过三万美元的两百四十磅重金块,这金额在当年已经可以说是一笔横财。
与当年大多数的淘金客一样,华工也是会因为听信谣言而四处寻金。一群华工在一八五六年离开加州,前往洛矶山山区,还有奥勒冈地区(Oregon Territory)的博伊斯盆地,在友善的休休尼族与班诺克族印地安人的指导下,找到适当的河段淘金,过没多久他们每个人身上的鹿皮皮衣都装满了金块。
一般华工若想发财,都必须同时靠运气与努力,但也有人是因为知道如何善用科技。在美国,最早把水轮用来淘金的正是华工。淘金用的水轮改造自中国水田农夫使用的灌溉工具,华工们用水轮把河水引出来,从河里的砾石中淘洗出金子。
此一引水术的灵感不光是来自中国农业,其实本来就已经有好几个世代的广东人到马来西亚当锡矿矿工,而这也是当地矿场用来采锡的技术。
也有些华工则是因为愿意通力合作而受惠。加州中北部一群华工知道犹巴河(Yuba River)某个河段的河床下面有富饶的金矿矿脉,于是共商兴建水坝,拦水采金。在犹他地区(Utah Territory),另一群华工则是开凿了一条从卡森河(Carson River)延伸到黄金峡谷(Gold Canyon)的灌渠,让一个沙漠地区变成可以淘金的地方,居住在那里的摩门教徒都对此表现感到印象非常深刻。
到了夜里,单身汉喜欢的各式各样休闲活动在各个金矿营地活跃了起来。华人矿工拿起从祖国带来的乐器,组成了乐队。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们的乐风。一八五一年曾有某个作家如此比拟当地华人管弦乐队演奏的音乐:“听起来就像一千只猫在叫春,再加上一千只孔雀、火鸡、驴子与狗的尖叫、咕咕叫、嘶叫与吠叫。”
华人矿工也会赌钱,而赌博也许是华人在美国西部干过最坏的事了──就像马克.吐温所说的,“每三个中国佬就有一个是开彩券行的。”
中国人的赌档往往吵吵闹闹,大家赌得热血贲张,赌博的方式从掷骰子、抽签到掷币都有。某位蒙大拿州的编辑抱怨华工们在入夜后还是嘈杂喧闹,“我们不知道也不在乎这些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只希望他们能像一般人一样好好入睡,只希望他们别再吆五喝六地赌个不停,让人小睡一番。”
不过,华人矿工在西部的生活和美国人几乎没什么两样,因为西部就是个粗暴而无法无天的地方。当年华工的遭遇到底如何?或许透过某本在旧金山出版的会话课本可以看出端倪,因为里面列出了华人矿工们必须学会的英语:
我没有挑衅就被他攻击。
他侵占了我的金矿……
他想要勒索我的钱。
他诬赖我偷他的表。
他被抢匪用套索勒死了。
她是个没有用的女人。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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