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落实院党组扩大会议关于专项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4日召开全市法院“超标的查封”“消极执行”等问题专项治理座谈会。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参加会议,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邓胜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爱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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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邓胜同志传达学习《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对专项监督工作的任务目标进行安排部署。

各参会人员围绕规范涉企案件执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提出问题,献计献策,开诚布公指出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措施与途径,座谈会气氛热烈而活跃,并现场建立相关机制,对做好执行领域问题的自查整改提出具体意见。

刘爱瑛局长对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端正认识。把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专项监督工作,作为规范执行行为的有力抓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用迅速、有力的自查整改行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要高度重视,不应有侥幸心理。不讲客观困难,执行干警要克服工作的难处,用切实有力的行动,使执行领域存在的问题有彻底的改观。三要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要制定专项清理计划,在专项治理的期限内及时结案。四要实事求是办好案件。领导干部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亲自把交办案件抓到手上,以实际行动规范执行,杜绝超标的查封,消极执行等问题,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图文:郑挺才

编辑: 徐倩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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