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4年市级第三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
27大类914批次样品中
检出37批次不合格
其中涉句容菜场、商超、水果店等
近期,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48批次、饼干16批次、餐饮食品11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5批次、调味品69批次、豆制品20批次、方便食品23批次、蜂产品12批次、糕点34批次、罐头12批次、酒类19批次、冷冻饮品23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肉制品22批次、乳制品11批次、食糖24批次、食用农产品20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批次、蔬菜制品14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5批次、水产制品18批次、水果制品12批次、速冻食品35批次、糖果制品17批次、饮料31批次。共计27大类914批次,合格877批次,不合格37批次 。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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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检测项目说明
一、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中常用的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能延长产品保质期。少量摄入苯甲酸钠对人体无毒害,但过量的摄入苯甲酸及其钠盐会引起腹泻,腹痛,心跳加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豆腐中不得使用,豆腐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应不得检出。各类餐饮具(如:筷子、碗、碟)的检出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清洗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cm2)。餐饮具中检测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以及在保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四、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百合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鲜百合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五、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禽蛋中高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鸡蛋中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多西环素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六、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均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水果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生姜、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编辑:张萌萌
来源: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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